2008商法年会在南昌召开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8-10-17浏览次数:356

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2008年会1010日至1012日在江西省南昌市召开,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负责承办本次年会。本次年会的学术议题:金融法制的现代化。

金融现代化是中国经济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党的十七大报告不仅明确将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发展各类金融市场,形成多种所有制和多种经营形式、结构合理、功能完善、高效安全的现代金融体系作为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基本任务,而且强调要提高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竞争力,优化资本市场结构,加强和改进金融监管,以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为此,本次年会围绕《金融法制的现代化》这一主题,集中讨论以下四个问题:1、金融秩序与金融法体系;2、新型金融组织的商法规制(包括但不限于风险投资、私募基金、信托等金融组织的商法规制);3、金融安全的商法保障(包括但不限于无纸化交易、电子化交易等情况下金融安全的商法问题);4、国外金融法制的新发展。

在本次年会上,我院彭虹教授增补为中国商法研究会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