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学勇介绍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8-10-19浏览次数:7040

                              
 
点此在新窗口浏览图片    陈学勇,男,汉族,1974年12月生,中共党员,广东化州人,法律硕士,最高人民法院正科级助理审判员。1993年9月就读于广东商学院法律系,199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7年7月大学毕业,被招录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任书记员,2001年9月任助理审判员,2002年3月至2005年3月就读中山大学在职法律硕士, 2004年5月任广东省人民法院团委书记,2005年8月任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办公室主任,同年9月被指定担任审判长,2006年7月到最高人民法院工作,任助理审判员。陈学勇同志在法院工作期间主要从事综合、调研、指导和文字工作,起草了大量的综合材料、调研报告、领导讲话和有关业务性文件,同时办理了一些重大、新型、疑难的刑事案件。1998年因参与张子强“世纪大案”审判工作,荣立“三等功”,1999年至2002年间,因工作表现突出,成绩显著,连续多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2003年被评为全省“严打”斗争先进个人,2004年因成绩突出,再次荣立“三等功”,2005年、2006年先后获得“省直机关优秀团委书记”以及“广东省优秀团委书记”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