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薇(1977-),女,吉林长春人,法学博士,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日本北海道大学访问学者,广东财经大学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主任。2008年至今广东省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常务理事。2005年至今日本中国法研究会会员。研究方向:法社会学、司法学。在《学术界》、《求索》、《甘肃社会科学》等各类学术期刊发表文章十余篇,
专著一部、主编参编教材三部。主持省部级项目、市厅级项目、参与教育部重大社科项目、省部级项目等多项。
研究方向:法社会学、司法学
研究成果:
论文类:在各类学术期刊发表文章十余篇,其中,《Research on the Action of Judicial Experience》,载《学术界》2014年5月1日;《比较视域下罗尔斯正义理论研究》,载《求索》2013年7月31日;《后现代主义思潮下法律谈判课程的定位》,载《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2013年1月10日;《浅析<劳动合同法>人权保障内容在现实中的实现——以珠三角地区为例》,载《扬州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2年11月30日;《法官与律师共同职业伦理的构建——以日本法曹一元制为例》,载《甘肃社会科学》2012年9月25日。
著作类:独著:《制度与理念——日本第三次司法改革研究》,吉林大学出版社2008年10月1日。
参编:《法理学》,厦门大学出版社2012年8月1日 。
《法学实验教学的原理和课程设计》,厦门大学出版社2011年12月27日 。
项目类:
1、主持《结构功能注意AGIL模式下中国司法改革的理论研究》,2014年12月12日 ,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
2、主持《司法经验在法律适用中作用模式研究》,2012年12月1日 ,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
3、主持《佛山市社会管理创新与人民调解制度改革的调研报告》,2012年5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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