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教师鲁晓明获“南粤优秀教师”称号

发布者:刘会玲发布时间:2018-09-06浏览次数:2573

近日,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总工会印发《关于表彰南粤优秀教师、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决定》,授予全省1179名同志“南粤优秀教师”称号,授予全省130名同志“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我院鲁晓明教授荣获“南粤优秀教师”称号。

9月3日上午,省委、省政府召开广东省庆祝2018年教师节暨优秀教师表彰大会。省委书记李希、省长马兴瑞、省政协主席王荣出席会议并为受表彰的南粤优秀教师、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特级教师代表颁奖。我校副校长陈国栋,受表彰的教职工代表我校宣传部部长罗贤甲参加会议。罗贤甲作为全省高校教师代表在会上作题为“坚持立德树人,创新思想政治工作方式”的发言。他表示,作为一名高校教育工作者,很庆幸赶上了高等教育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改革创新结出累累硕果的新时代。作为一名思政工作者,将不负组织的信任,用人格魅力传递正能量,言传身教做学生的好榜样,开拓创新探索思政工作新途径。

会上,省长马兴瑞代表省委、省政府向受表彰的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表示祝贺,向全省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致以节日问候,号召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加深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按照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的部署要求,自觉把理想抱负融入到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的奋斗中,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