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琶洲法治论坛——公益诉讼中的检察机关

发布者:袁东卫发布时间:2018-11-27浏览次数:341

2018923日下午四点二十分,法学院琶洲法治论坛在模拟法庭顺利举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蔡虹教授做了题为“公益诉讼中的检察机关”主题讲座,本次讲座我院颜运秋教授主持我院旷凌云老师、丁朋超老师参加了本次讲座

颜运秋教授对主讲人蔡虹教授的研究经历和主要学术观点做了简要的介绍之后,讲座正式开始。


首先,蔡虹教授对琶洲法治论坛的邀请表示感谢。以我国“检察公益诉讼试点及其对立法的影响”(第一起公益诉讼并非检察机关提起。)开篇,蔡虹教授引出本次讲座主题,指明应当从宏观层面明确行政权、法律监督权、司法权等权之间的关系以探讨解决宪法框架权力运行的规律和轨道的问题,从微观层面考虑各公益诉讼的适格主体权利以研究适当发挥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中的作用等问题。

其次,蔡虹教授围绕以上思路提出观点,认为在公益诉讼中,检察机关应在诉前以及诉讼启动后恰当行使监督权与诉权,诉前程序中应以法律监督者身份敦促行政机关切实履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职责;而提起诉讼之后,则应以原告身份平等参与诉讼,在存在其他适格公益诉讼起诉主体的情况下,扮演好补位角色,同时法院应同一侵权行为引起的公益诉讼和私益诉讼在性质、目的以及诉讼请求上的区别对待与处理

再次,关于如何以合理的法治运行成本来保护公共利益,蔡虹教授指出,在社会主体自觉守法,相关部门严格执法的基础上,司法致力于纠正守法与执法之偏差,检察机关应以此准确定位自己在公益诉讼中的作用,法律监督权的行使优先,公益诉权的行使则需保持必要的谦抑,并处理好与其他公益诉权主体的关系。

在提问环节,蔡虹教授就检察机关是否提起公益诉讼中的经济赔偿以及如何分配行政公益诉讼举证责任等问题一一做了耐心的解答。颜运秋教授对本次讲座做最后总结,诚挚感谢蔡虹教授为老师和同学带来关于公益诉讼中的检察机关的学术分享。在全场络绎不绝的掌声中,本次讲座圆满结束。

  记录人:林丰煌 李其蔓

 


蔡虹教授简介.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