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改革开放四十周年法治高峰论坛

发布者:袁东卫发布时间:2018-12-11浏览次数:432

2018128下午,中国改革开放四十周年法治高峰论坛在广东财经大学隆重召开,韩大元教授和季卫东教授作为主讲嘉宾出席了本次论坛。本次论坛包括两个主题:《通过宪法凝聚社会共识》和《立法权与正当性》。其中,韩大元教授主讲“通过宪法凝聚社会共识”;季卫东教授主讲“立法权与正当性”。杜承铭副校长主持会议。


韩大元教授,是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中国宪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常务副会长。著有《宪法学基础理论》《1954年宪法制定过程》《生命权宪法逻辑》等专著。

季卫东教授现任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院长,是凯原讲席教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首批上海“千人计划”特聘专家,日本神户大学名誉教授,日本京都大学法学博士,曾在斯坦福大学法学院进行访问研究。主要研究领域为法社会学、比较法学、亚洲宪法、审判制度、法律职业。两位教授都具有深厚的学术功底。

韩大元教授首先就讲座选题“通过宪法凝聚社会共识”作了解释,韩大元教授谈到虽然改革开放四十年取得了显著的成就,但是仍然有两个核心命题需要重视。第一点就是中国社会仍然未取得共识,韩大元教授提到民营企业的问题,虽然市场经济的价值是平等,但是民营企业仍无法得到切实的保障。第二点是过去进行改革的背景是为了防止公权力的滥用,但直到四十年后的今天公权力滥用仍是我们要面对的一个重大问题。

其次,韩大元教授谈到既然宪法是我们最大的共识,那么该如何维护宪法的权威?重点应该强调违宪性审查以及合宪性审查。对于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如何进行合宪性审查,韩大元教授提到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第一应转变观念。本着有错必改的原则,强化合宪性审查,宣布一些法律法规违宪。第二,程序上安排。发挥立法法第99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作用。并且对于有些学者提出法律或基本法律不应该接受审查,韩大元教授持反对意见,认为立法都有违宪的可能性,理应都接受审查。

最后韩大元教授强调要高度重视宪法解释,完善宪法解释程序。做到能解释的尽量解释,不能解释的才进行修改,维护宪法的稳定性

季卫东教授先是对韩大元教授的讲话进行了总结,再引出本次讲座的主题“立法权与正当性”。季卫东教授主要从三个方面着重论述立法权的正当性。

第一,立法权的本质。季卫东教授引用奥斯丁的一句名言“法律是主权者的命令”。提到人民主权的理论。并且认为命令是一种强制,但是强制伴随着成本。如果绝大多数的人拥护法律,那么成本就会降低。这就要求立法实施的过程中要注意底层设计。到底是自上而下的监控还是自下而上的监察,季卫东教授进行了深入分析。并且提到立法权的双重结构,即全国人大的人大常委会分享立法权,以及中央和地方立法权的划分。

第二,立法权正当化的方式。季卫东教授主要提到三种方式,一、中央主导立法,要科学合理,并给地方修正的机会,例如试行法律。二、强调民主程序,让民意在立法的过程中反映出来。三、合宪性审查。限制立法权,防止立法权滥用。季卫东教授也提到了三种方式存在的问题。试行法律以及民主选举带来的不确定性,会危害到法律的正当性。而合宪性审查工作量大并且抽象性文件很难审查,需要宪法解释保证其有效性。

第三,在新兴信息时代立法权的特点。季卫东教授提到大数据以及人工智能应当用在立法权上。参与全球化法律的制定,要找到普世价值,要有亚洲视野、全球视野,这是立法权正当性的根本所在。最后季卫东教授和韩大元教授就就民意是否是正当的,终身监禁和死刑能否禁得起合宪性审查等问题进行了探讨和交流。

在最后的提问环节,两位教授对同学们的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答与深入探讨,推动论坛走向了高潮。本次论坛历时两个小时,韩大元教授和季卫东教授对改革开放四十周年法治两个专题的讲述,深入浅出,让同学们对我国的法治建设与发展有了更深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