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座 ▍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二审稿评析

发布者:袁东卫发布时间:2019-05-13浏览次数:629

201951115点,以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二审稿评析为题的讲座在广东财经大学广州校区北二731会议室举行。此次主讲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石佳友教授,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主任刘平教授主持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石佳友教授)

石佳友教授是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曾于中国法学会民法典合同编课题组、人格权编课题组成员;尤其深度参与了立法机关人格权编草案的起草论证工作。

石佳友教授首先为同学们解释的人格权发展历史和现实背景。人格权最早可追溯回《魁北克民法典》,但对人格权比较成熟的规定是出现在19世纪的德国。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的需求,人们对人格权愈发重视,但目前我国人格权的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面临着很多困境。由于人格权尚无单行立法,因此民法典人格权单独成篇是一项艰巨的任务,但又是具有重大意义的。

(讲座进行中)

其次,石佳友教授围绕人格权编草案为同学们具体介绍了二审稿的主要修订,其中列举了19处主要修订,其中主要包括“在比例原则中,增加过错程度作为考量对象;增加生命尊严的表述;身体权的定义条款增加了行动自由等等”,并一一为同学们分析每条法条修订背后的法理基础和现实考虑因素,加深了同学们对修订法条的理解。

再次,石佳友教授提出了人格权编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内容,其中包括“增设人格尊严保护条款、增加人格侵权的惩罚性赔偿、增设专门的死亡赔偿金、强化患者治疗的同意权等”。

最后,讨论环节中石佳友教授耐心地解答了同学们提出的各种疑问。

本次讲座石佳友教授对民法典人格权编详细分析、严谨论证,使同学们对人格权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

(石佳友教授与广财校友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