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财站·艺术诉讼法 | 诉讼的战略思维

发布者:袁东卫发布时间:2019-11-17浏览次数:372

20191112日下午两点三十分,以“诉讼的战略思维”为题的讲座在广东财经大学广州校区实验楼108举行。此次讲座由广东深圳优秀律师汪腾锋主讲,法学院教师欧丹博士主持本次讲座。


(汪腾锋律师)

汪腾锋律师首先向听众介绍到:艺术诉讼法是他在律师行业从业35年来,经过他长期思考、研究、归纳、总结而提炼出的一套执业方法论。接着阐述艺术诉讼法的内涵是根据人性的特征,在各类诉讼实践活动中,以法学为核心,以综合知识为辅助,策略性采取各种应对措施处理法律诉讼法律诉讼(争端解决)事务,创造性地将情、理、法综合知识与手段融汇贯通地加以运用生动鲜活地阐述法律本义与事实道理,使所有诉讼(争端解决)参与人产生“听得进、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现场效果,是法律诉讼和争端解决的最佳方法。


(现场认真听讲座的听众们)

汪律师提到艺术诉讼法的思维心态需要有积极的心态、进取的意识、发散的思维、创新的精神、联想的逻辑;艺术诉讼法的主要针对对象是典型的重大疑难或复杂纠纷案件;运作方法特定的要点是情理劝导、心里施压、政法威慑、舆论监督;表现形态为“巧”、“智勇”、“四两千斤”,表现特色为不拘常规、随机应变、勇于博弈、抵制违法,最重要的勤于实践。

关于艺术诉讼法的运用基础与践行条件,汪律师强调其一是必须有坚韧的勤奋努力而积累的深厚实战经验,其二是必须开启一定的法律天赋悟性,其三是案情足够疑难复杂,具备考验高超技艺的关键点,其四是案情剔除了人情勾兑、非法交易与极度黑恶之情形而纯粹呈现情理法智勇博弈技能的情状,其五是委托人的高度信任。

最后,汪律师以“海上皇宫违法行政纠纷案”、“马某财产损害与儿子离婚连环纠纷案”、“万某股份涉嫌贿赂被敲诈勒索连环案”、“毛某瑞涉嫌走私‘红油’案”四个由其本人担任辩护律师的案件为例,向听众们生动地展示艺术诉讼法在具体案件中的运用。


(现场听众踊跃发言)

在讲座的结束之际,现场的同学就刑辩律师如何保护自身安全的问题向汪律师发问,汪律师认为最重要的一点是律师在刑事辩护过程中要紧紧抓住程序法,展现个人专业素养与素质,做到不卑不亢。听众们以热烈的掌声反馈汪律师的精彩演讲以及汪律师在此次讲座中带给听众们满满的“干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