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法学院网络远程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发布者:廖元杰发布时间:2022-03-23浏览次数:2516

为确保我校法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规范和公平,依据教育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选拔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按需招生,宁缺毋滥,确保招生质量。在保证考生身体健康的前提下,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形式,有序进行硕士研究生复试招生工作。

二、复试时间

第一批:学术学位法律硕士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时间327-28日。

(后续复试批次时间安排请留意后续具体通知公告)

三、试前准备

1.根据学校2022年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文件要求,今年研究生复试采用网络远程方式进行复试。本次复试选用“腾讯会议”作为复试平台,华为云会议作为备选。

2.编制网络远程复试系统复试指南(教师版和学生版)、复试工作流程和考场规则,确保考前3天在学院官网、公众号公布复试方案、时间安排等。

3.遴选工作人员,包括考官、考场秘书、机动人员等,复试考官每组5人,考场秘书每组2人(一人负责考务记录、发放评分表、计分核分、核验考生身份、准备材料、计时等,一人负责监管候考室中考生、线上面试室准备、安排考生面试顺序、管控线上面试过程、录音录像等),机动人员若干。需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并对工作人员(尤其是考场秘书)进行有关工作流程和线上复试系统的专题培训。

4.配置硬件设备,每组准备:2台高性能电脑(另准备2台备用笔记本电脑)、有线麦克风、全景摄像头、电插板、转接线等。

5.严格考生资格审查

复试前,学院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籍等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参加复试考生要签订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进行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督促考生按照复试通知要求在指定时间内提交复试材料。

6.开展远程复试系统演练。确保正式复试前一天全部完成,安排工作人员与考生逐一进行视频连线,核验身份信息,对网络环境、复试流程等进行测试演练。

四、复试工作流程

1.每个复试小组同时设置两个会议室,使用不同的账号登录,其中一个为“面试室”,命名为:广财法学院2022研究生复试**专业面试室,另外一个为“候考室”,命名为:广财法学院2022研究生复试**专业候考室(候考室中考生只可开放视频,不可开放音频、禁止候考室中的考生做其他违反考试规定的动作,禁止聊天、禁止戴耳机等),考生需时刻留意信息,以免错过考试时间。

2.考生请在指定报到时间之内进入“总候考室”,进行抽签分组;然后按照抽签结果进入相应的“复试候考室”,确认“双机位”正常工作后,考生手持“准考证”“身份证”,由各“复试候考室”工作人员进行核验并截图留存,然后进行复试顺序抽签,复试候考室中的考生必须全程开放视频且关闭音频。

3.考生按复试顺序,接收线上复试考场ID、密码进入“广财法学院2022研究生复试**专业候考室”等候复试。获准进入“考场”后,考生须在考场秘书指引下,手持“身份证”进行核验。通过“侧机位”摄像头旋转360度确认考生所在空间为独立环境,确认“双机位”正常工作后,等待开考。每位考生从“候考室”到进入“考场开考”的时间间隔不超过5分钟。

4.考生按照工作人员指令在规定时间内结束答题,离开“考场”,退出复试界面。每位考生面试时长为20分钟,面试结束后,复试工作小组立即进行评分,评分结束后,下一位考生再进入复试。

5.复试过程中,各“候考室”与各“考场”全程录音录像。

6.复试结束当天,立即按照考试管理规定进行计分统分核分,将计分表、考场记录表、考场录音录像等材料送学校试卷保密室保存。

7.复试当天若发生断网情况,应及时转用手机热点的方式重新连接。如考生方断网,则需要第一时间电话联络考生,安排考生重新进入复试。经调查如确因技术或其他非人为原因导致无法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考生可提出申请,经批准,可另行安排复试时间。为确保联系通畅,请考生务必提供本人手机号码之外的紧急联系电话号码1个。

8.学校公布考生成绩排名和拟录取结果。

9.拟录取的考生完成体检、政审。

10.拟录取名单公示。

五、复试内容

1.综合能力考核(200分)

综合能力考核重点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科研能力、表达能力、外语听说能力等与本专业研究生培养有关的能力,其中外语口语与听力测试内容分值为50分。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每位考生考试时间8-10分钟。

2.专业基础能力考核(100分)

专业基础能力考核重点考查考生对所报考专业的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是否能够将所学专业理论联系实际,是否具备应有的专业素质。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每位考生考试时间8-10分钟。

3.考生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也以网络远程复试形式进行,考生加试成绩必须合格(60分及以上,满分100分)才具备录取资格,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六、复试原则和办法

1.凡拟录取的考生均应经过复试。复试必须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对考生的德、智、体全面衡量。

2.复试由综合能力考核200分(含外语口语与听力测试50分)、专业基础能力考核100分两个部分组成。

复试成绩=综合能力考核成绩(含外语口语与听力测试)+专业基础能力考核成绩

3.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4.加强复试考核,尤其加强对复试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学科前沿认知以及综合素质的考查,完善评价方式方法。

七、体检

1.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检查,在正式录取前须提交二甲以上医院体检报告。考生可自行在学校网站下载“体检表”并及时将体检结果邮寄回我校招生考试处。(截止时间以学校统一通知为准)

2.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进行。

    八、录取原则

1.按考生考试总成绩排名原则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的,优先录取复试成绩高分者;总成绩、复试成绩均相同者,优先录取综合能力考核成绩高分者。

2.复试总分不足180分、综合能力考核成绩低于120分者、考试违纪者、资格审查不合格、政审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加试不合格者无论最终复试成绩高低,一律不予录取。

九、公示与争议处置

1.实行责任追究制。根据《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84条,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招生单位及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2.严肃考风考纪。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和身份比对。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3.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4.待录取考生名单在复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对外公布,按规定在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上公示,接受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检查。

5.考生如对复试录取结果有异议,需在相关公告公布后2个工作日内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经同意后由学校进行复核,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十、其它

1.加分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招生单位应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

2.学院单独制定复试疫情防控和应急方案报送招生考试处审核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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