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焱白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8-10-11浏览次数:2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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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焱白】
 
       
  

男,教授,法学博士,法学院及MBA教育中心硕士生导师,MBA案例研究中心副主任。兼任中国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劳动关系分会理事、广东省劳动关系研究会常务理事、广东省社会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广东省经济法学研究会理事;同时担任广东省总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专家、广州市总工会劳工法律服务队专家、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广州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处特聘专家、广东企业服务热线专家库专家 。亦为广东省“六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广州市“六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广东中元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

 

 

 

 

 

§研究方向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经济法、公司治理

 

§研究成果

 

近年来,在《法商研究》、《法学》等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部分论文被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等国家、省部级、市级项目和横向课题10项。出版专著3部,编著教材多部。在教研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有两篇案例获得“全国百篇优秀管理案例”,另有多篇案例入选中国管理案例共享中心。

主要论文:

1.独著:《用人单位惩罚性赔偿金的适用研究》,《法商研究》2013年第6期;

2.独著:《劳动基准法权利救济程序的冲突及其协调》,《法商研究》2010年第3期;

3. 独著:《我国违法解雇赔偿金的功能重塑及制度完善》,《法学》2015年第3期;

4. 独著:《劳动合同法定必备条款欠缺的法律后果》,《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6期;

5. 独著:《集体谈判模式的选择与谈判主体制度的构建》,《中国人力资源开发》2012年第1期;

6.独著:《论劳务派遣中雇主责任的分配》,《财经理论与实践》2012年第2期;

7.独著:《从实体到程序——劳动者实体权利的程序救济》,《社会科学家》2011年第7期;

8.独著:《集体谈判立法的若干重要问题》,《中国人力资源开发》2011年第2期;

9.独著:《劳动关系稳定的分层法律调控》,《江西社会科学》2010年第8期;

10.独著:《论劳动基准法上用人单位的惩罚性赔偿责任》,《财经理论与实践》2010年第3期;

11.独著:《论劳务派遣中劳动报酬的支付》,《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5期;

12.独著:《我国农民非农就业的法律保护》,《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8年第3期。

主要著作:

1.独著:《劳动关系稳定分层法律调控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

2.独著:《劳务派遣法律规制研究》,法律出版社2012年版;

3.第一作者:《劳动合同法重点解读与操作实务》,广东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

4.独著:《劳动争议仲裁实验教程》,经济科学出版社2010年版。

主要研究课题:

1.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司法保障研究》(14BFX099);

2.主持:广东省2013年哲社“十一五”规划项目《劳动关系稳定的分层法律调控研究》(GD13XFX08);

3.主持:广东省2009年哲社“十一五”规划项目《劳务派遣法律规制的模式选择与制度构建》(09GG02);

4. 主持:广州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广州市集体谈判主体制度的立法构建研究》(11Y54);

5. 主持:广州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广州市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的法律构建》(08Y04)。

主要教研成果:

1.教学案例《红利都去哪儿了:宏泰公司的利润争夺战》,入选全国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主办,中国管理案例共享中心承办的2015年第六届“全国百篇优秀管理案例”;

2.教学案例《恒通公司的控制权之争:公司章程与公司治理》,入选全国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主办,中国管理案例共享中心承办的2012年第三届“全国百篇优秀管理案例”;

3.教学案例《柏丽公司的电镀厂:缘何成为甩不掉的“寄生虫”》, 入选中国管理案例共享中心案例库;

4.教学案例《雅华公司工会的角色选择:对抗还是合作?》,入选中国管理案例共享中心案例库。

 

§讲授课程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经济法、MBA企业管理法律制度等。

 

§获奖情况

 

1.论文《劳动关系稳定的政府干预》,获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2006年中青年优秀成果一等奖;

2.案例《红利都去哪儿了:宏泰公司的利润争夺战》,获全国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第六届“全国百篇优秀管理案例”;

3.案例《恒通公司的控制权之争:公司章程与公司治理》,获全国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第三届“全国百篇优秀管理案例”。

 

电子邮箱:lyanbai@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