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晓明

发布者:袁东卫发布时间:2015-09-24浏览次数:5258


【鲁晓明】 
   

鲁晓明,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副院长,教授委员会主任、民商法学科带头人、博士学历、硕士生导师、广东省普法讲师团成员,南粤优秀教师。

现任中国民主建国会广东省委员会副主委,民建中央法制委员会委员、兼任广东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委员、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特约检察员。

19997月进入原广东商学院法学院任教,历任助教、讲师、副教授、2010年评为教授。先后主持和参与教育部、司法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机构各项课题10余项,在《法律科学》《法商研究》《现代法学》《法学家》等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40余篇,部分论文被人大复印资料和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转载。所撰论文曾获广东省2008-2009年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广东省法学会2008-2009年度优秀成果一等奖、广东省法学会2010-2012年度优秀成果一等奖、佛山市2010年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广东财经大学2014-2015年度优秀成果一等奖等奖励。

长期关注民生,多年来持续为促进社会进步献计献策,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先后有40余篇建言献策被各级国家机关采纳,10余次荣获民建广东省委先进个人和参政议政先进个人,2010年带领民建广东财经大学支部获评民建全国先进支部,2015年获评民建全国参政议政先进个人。

      现为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广东省法学会常务理事、广东省民商法研究会副会长、广东省医药食品法研究会副会长、广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会长。



 

§研究方向


民商法 
§近年来主要代表性论文


1.一般人格理论的摒弃及替代,载《法律科学》2013年第4期,CSSCI核心;
2. 
论法益的概念及其构造,载《民商法论丛》2013年总第53卷,CSSCI核心;
3. 
论利益损害赔偿责任中风险的控制,载《法商研究》2012年第4期,CSSCI核心;
4. 
论纯粹精神损害赔偿.,载《法学家》2010年第1期,CSSCI核心;
5. 
论小产权房流转-----原罪的形成与应然法的选择 :载《法学杂志》2010年第2期,CSSCI核心;
6. 
网络侵权类型化:一个难以成立的命题,载《浙江学刊》2010年第3期,《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转载,CSSCI核心;
7. 
论惩罚性赔偿在我国侵权责任法上的适用,载《法学杂志》2009年第9期,《中国法学文档》全文转载,CSSCI核心;
8. 
论精神损害赔偿的附从性规则,载《现代法学》2009年第5期,CSSCI核心;
9.
论美国法中市场份额责任理论及其在我国的应用,载《法商研究》2009年第3期,CSSCI核心,《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
10.
论民事侵权行为的推定及其类型化,载《法律科学》2008年第4期,CSSCI核心。

 

§近年来所获奖励


1.2008-2009年度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2.2008-2009年度广东省法学会优秀成果一等奖;

3.2009-2010年度佛山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4.2011年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制高峰论坛征文二等奖;

5.2010-2012年度广东省法学会优秀成果一等奖;

6.2004-2013年度民建广东省委八次参政议政先进个人。

 

§讲授课程


民法学、物权法、侵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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