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 讯
为了优化专业结构,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办出专业特色,国家教育部、财政部大力建设高等学校特色专业。2008年9月,国家教育部财政部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的规划和2008年度高度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的要求,经过研究和认真细致的评选,批准我校法学专业为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
法学院将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和《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认真做好专业建设,迎接质量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检查和验收。同时,在学校网站设立专栏,对外公布项目的建设内容、实施方案和进展程度等相关信息,加强有关建设成果的宣传推广,充分发挥项目的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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