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粤商院 [2011]26号文件的通知,学校根据《广东商学院校级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办法》(粤商院 [2011]59号),经各学科点自评、评估专家通讯评审、学术委员会表决通过、公示无异议,确定法学一级学科为广东商学院第三轮校级重点学科,建设周期为3年(2011-2013年),学校将投入建设经费共120万元,每年到位40万元。
根据学校的要求,法学院认真编制了《第三轮校级重点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2011-2013年)》,并于
根据粤商院 [2011]26号文件的通知,学校根据《广东商学院校级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办法》(粤商院 [2011]59号),经各学科点自评、评估专家通讯评审、学术委员会表决通过、公示无异议,确定法学一级学科为广东商学院第三轮校级重点学科,建设周期为3年(2011-2013年),学校将投入建设经费共120万元,每年到位40万元。
根据学校的要求,法学院认真编制了《第三轮校级重点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2011-2013年)》,并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