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硕中心研究生学术交流会顺利举行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5-23浏览次数:96

为增进在校法律硕士与在职法律硕士的友谊,522日下午230分,法学院法硕中心在综合楼504教室举办了法硕研究生联谊活动及主题为“婚姻法解释(三)研讨”的学术沙龙。

本次学术交流会由2011级法硕(非法学)邓为然同学主持,研究生们就《婚姻法解释(三)》颁布后的热点问题进行学术交流。争议点主要集中在房产问题以及生育权问题上。在职法硕的研究生,实务经验丰富,围绕实践办案经验对《婚姻法解释(三)》进行研读;全日制法硕研究生则更多侧重理论方面的讨论,双方在交流中,均表示《婚姻法解释(三)》合法强调了保护了婚前私有财产,是宪法的具体体现,是一个法治进步的表现。但婚姻是以双方的感情为基石,不能仅靠法律去调整其关系,道德与社会等方面的因素也影响着婚姻的稳定性。如何使一个家庭稳定、长久,夫妻和睦相处才是每个人应该关注的事情。最后,在职法硕的研究生就其在实务上遇到的案例与在校研究生进行分享,同时解答了在校研究生所提出的有关就业上的疑惑问题。

法硕研究生交流活动由来已久,得到了法学院领导的支持和肯定,在法硕中心柳国斌主任的倡导下,已成为法硕中心的品牌活动。法律硕士本就重视研究生的实务经验培养和积累,通过全日制研究生和在职研究生的交流中,大家均感受益颇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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