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学傅华伶教授莅临我校作讲座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7-03浏览次数:158

71日晚上7时,法学院研究生团总支、研究生会于实验楼103会议室举行了“《基本法》第23条立法”的学术讲座。本次讲座由香港大学傅华伶教授主讲,法学院朱孔武教授主持了讲座。

傅教授首先从政治、经济、社会文化三个方面分析基本法的立法背景。随后就《基本法》第23条内容进行展开。他指出,《基本法》第23条涵盖了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窃取国家机密、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政治活动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七个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但国家安全是一个模糊的、不确定的概念。它随着时间的不同而变化。关于国家安全的立法应当在危机时产生。在目前香港社会的稳定发展中推行《基本法》第23条未免有点“画蛇添足”之嫌疑。最后,傅教授深入剖析《基本法》第23条在香港的宪政发展中所产生的影响。

演讲完毕后,蔡教授就同学们的现场提问进行了简要回答。整个讲座精彩绝伦,在一阵热烈的掌声中结束。

点此在新窗口浏览图片

 

点此在新窗口浏览图片

 

点此在新窗口浏览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