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15日上午9时,房地产理论与法律实践研讨会暨省房地产法学研究会2012年学术年会在我校实验楼210室隆重召开。省法学会副秘书长薛晓光、省法学会房地产法学研究会会长及华南理工大学教授吴家清、广东商学院副校长杜承铭、法学院党委书记王伟、副院长彭真军、校科研处副处长陈红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厅副庭长梁聪、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院长蔡镇顺以及一大批杰出律师等领导嘉宾出席了年会。
会议开始期间,薛晓光教授、吴家清教授以及陈红丽副处长给本次年会致词,充分肯定了我校法学院为广东法学发展做出的巨大贡献,同时祝贺本次年会能够取得圆满成功,其后,副秘书长薛晓光宣读了增补副会长以及理事名单同时颁发聘书并留影合念。合影之后,梁聪法官做了以《加强社会管理,提高房地产法学研究水平》为题的主题发言,梁法官表达了自身真实感想,主要强调三点:一是房地产法学研究应当坚持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相结合;二是弘扬广东精神,传到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房地产案件的指导思想;三是要善于用法律思维以及法律手段推动房地产法学发展,积极构建房地产法学研究模式。梁法官的发言引起在场人员的共鸣,掌声不断。
最后,由生房地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星河湾地产控股有限公司法务经理许德超做总结发言,许总强调,该年会具有重大意义,有利于交流学习,吃一堑长一智,并且祝愿我校法学研究水平能够取得更大进步。本次大会取得圆满成功,在一片掌声中顺利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