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法学院党总支王伟书记为陈北元律师颁发了法学院学生实践导师聘书。陈北元律师为我校师生作了题为“CSR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法科生的新选项”的学术讲座。他从“有限责任”和“企业责任”公司法的两大伟大发明入手,分析企业面临的产品质量风险、劳资关系风险、环境保护问题以及应对风险所应承担的社会责任,介绍以企业社会责任即CSR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为基础的法律风险管理模式。如何将CSR融入到企业经验管理的每个环节,控制企业的法律风险等内容引发了同学们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关注。最后,陈北元律师就学生的提问给予了耐心和精彩的解答。整个讲座精彩绝伦,在一阵热烈的掌声中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