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5日下午,在法学院第二会议室举行华南理工大学与广东财经大学刑法学研究生学术研讨会。华南理工大学博士生导师胡学相教授、广东财经大学陈建清教授、王联合教授以及两校20多名研究生参加了本次研讨会。
研讨会围绕着两个主题展开:一是“犯罪故意的认识内容——以盗窃罪中的数额为例”;二是“不作为犯的作为义务来源——危险共同体中救助行为的探讨”。研讨会由陈建清教授主持,针对每一主题由两位研究生作主题发言,然后由师生们进行自由发言与讨论。在研讨过程中,陈建清教授和王联合教授提出了许多有针对性的问题,有效地推进了讨论的深度和广度。胡学相教授提醒同学们在研究生阶段注意掌握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研究方法,指出犯罪故意的认识内容应以“主客观相统一原则”为根据,并阐明了“功利主义”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