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8日,“新型婚姻权利的宪法保护研讨会”在广东财经大学举行。此次会议由《法学评论》编辑部、广东财经大学法治与经济发展研究所联合举办。来自武汉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中山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京大学等二十余所高校50余名学者参加了本次研讨会。会议结合我国宪法第49条“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的规定,对当下社会中的婚姻问题特别是同性婚姻的问题,进行法教义学、法社会学、法解释学讨论分析,研讨现行宪法回应社会问题的可行性及其路径。会议开幕式由法学院邓世豹院长主持,广东财经大学杜承铭副校长致欢迎词。部分广东省2015年研究生暑期学校研究生旁听了会议。
第一单元,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张翔教授主持,武汉大学法学院黄明涛讲师以“肯尼迪的理性与修辞——对欧伯格菲案多数意见的解读”为题,山东大学法学院姜峰副教授以“同性婚姻、宪法权利与民主审议——以罗伯茨的反对意见为中心”为题,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王锴教授以“评斯卡利亚大法官的反对意见”为题,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涂泗益副教授以“宪法权利的卢梭之维——评托马斯的反对意见”为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邓静秋以“The Constitution Doesn’t Say It——评阿利托大法官的反对意见”为题分别做主题报告。多名与会学者以及社会组织代表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并于议题发言人进行交流。
第二单元,在“比较法视野中的同性婚姻”议题下,由武汉大学法学院祝捷副教授主持,清华法学法学院助理教授刘晗以“语境中的同性婚姻权利:西方文明、美国宪法与最高法院”为题,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陈征副教授以“宪法视野中的‘德国生活伴侣关系法’”为题,厦门大学法学院王建学副教授以“同性婚姻权、能动的立法与谦抑的宪法审查——基于法国经验的考察”为题,作主题演讲报告。
第三单元,由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朱孔武教授主持,北京纪安德咨询中心韦婷婷对同性婚姻作社会组织人员的研究,在此间有同性恋群体代表作相应的经历讲述,中山大学中文系柯倩婷副教授以“中国同性恋社群发展及权利诉求”为题,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褚宸舸副教授以“大中华地区同性婚姻合法化进程(2012-2015)评述”为题,作主题演讲。讨论气氛激烈,学者们纷纷提出自己的见解与他人讨论商议。
第四单元,在“同性婚姻权的证成”的议题下,由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夏正林教授主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讲师罗鑫以“新型婚姻权利的历史逻辑证成”为题,香港大学法律学院博士研究生朱含以“权利的边界:宗教自由v.同性恋平权——从美国同性恋婚姻合法化谈起”为题,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讲师马建银以“作为社会建制的婚姻:何以面对同性结合的法律挑战”为题,山东大学法学院李忠夏副教授以“同性婚姻的宪法教义学思考”为题,作主题演讲。
最后,《法学评论》主编、武汉大学法学院秦前红教授对本次研讨会作总结发言,他认为本次对社会前沿问题的法学研讨会举办得很成功,学术价值浓厚,并且感谢与会学者们对本次会议提供如此智慧的作品及经验。
本次研讨会主题鲜明,内容丰富,讨论热烈,取得了有效成果。与会学者还探讨了学术交流与合作研究和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