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就〔2016〕6号
关于做好2016届本科毕业生申请办理暂缓
就业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2016届毕业生申请办理暂缓就业有关工作已启动,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暂缓就业的相关政策
1.凡申请办理暂缓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其户口暂留学校(户口没迁入学校的毕业生除外),档案由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集中保管,有效时间为2016年7月1日-2018年6月30日。
2.申请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在离校前需要办理取消手续的,须由本人在7月1日前持一式三份暂缓就业协议书到我处就业指导中心办理,逾期须待档案送达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后由学生本人前往省教育厅办理相关手续。
3.在暂缓期内,如果要取消暂缓就业,可持《暂缓就业协议书》和当地人事部门的接收证明(回生源地就业除外),到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取消暂缓就业手续,然后到户口所在地将户口迁往单位所在地。户口如在学校集体户则办理完取消手续后必须办理迁出手续。
4.暂缓就业期限届满,仍未取消暂缓就业的,档案将自动由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交寄回其生源所在地人事主管部门,户口在学校保卫处的户口迁移手续则要学生本人到学校保卫处进行办理。
5.已签订就业协议(合同)并办理了完整接收手续(取得接收函)的学生、外籍生源学生、不能正常毕业的学生、国内升学及毕业前申请出国(含出境)的学生不能办理申请暂缓就业。
二、申请暂缓就业的时间:2016年5月5日—5月31日
三、申请暂缓就业的程序:
1.凡需申请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先到所在学院领取并填写好《暂缓就业毕业生保存户口和档案申请表》(附件1),于5月31日前交回所在学院并由所在学院在“大学生就业在线”系统上上报就业方案。各学院须在6月3日前将整理好的申请表交我处存底。
2.已提交《2016届毕业生办理暂缓就业申请表》毕业生务必由本人到所在学院签署贴好条形码的《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具体发放时间另行通知),学生本人和所在学院各保留一份。各学院于7月1日前将另外一份《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集中交我处。
3.为加强户口关系在学校的暂缓毕业生的计生工作管理,凡是户口关系在学校的办理暂缓的毕业生必须另签订计生承诺书(附件2),此承诺书需与上述申请表一并送交我处。
附件:1.《2016届本科毕业生办理暂缓就业申请表》;
2.《2016届本科毕业生办理暂缓就业婚育管理承诺书》。
招生与就业服务处
2016年5月4日
附件一:
2016届毕业生办理暂缓就业申请表
姓 名 | | 性别 | | 生源地 | | ||||
专业名称 | | 邮 编 | | ||||||
家庭联系电话 | | 手机 | | ||||||
家庭联系地址 | | ||||||||
申请理由 | | ||||||||
学生签字: 2016年 月 日 | 学院意见: (签章) 2016年 月 日 |
附件二:
承 诺 书
我叫 ,性别 ,系广东财经大学2016届 毕业生。根据《广东省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第十条的约定,本人就暂缓就业期间计划生育事宜做出如下承诺:
第一,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广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计生政策,以及广东财经大学相关计划生育管理规定。
第二,在暂缓就业期间,如本人结婚、离婚或者生育等婚育状况发生变更,应在30日内向本人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所在院系报告变更情况。
第三,暂缓就业的女生须在每年4月和9月到本人户口所在地居委会见面(每年2次)。
第四,应届毕业时,必须办理《广东财经大学全日制在校生婚育状况证明》,并提交证明复印件一份到本人户籍地居委会备案。
第五,如本人未能履行以上4项规定,由此所引起的不利后果均由本人自行承担,无权要求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任何相关计划生育证明。同时,广东财经大学有权上报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终止本人暂缓就业协议,并通知公安派出所注销本人与广东财经大学的户口关系。
承诺人身份证号码:
承诺人联系电话:
承诺人家庭联系电话:
承诺人家庭通讯地址:
承诺人签名: 承诺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