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招生简介
为落实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的精神,进一步提高法律人才培养质量,强化法律人才培养特色,探索建立具有广东财经大学特色的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学校决定成立“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一、人才培养目标定位
培养适应多样化法律职业需求,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系统掌握法学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特别是能在国家立法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仲裁机构、法律服务机构和涉外活动从事法律工作的,具有高度政治觉悟、社会责任感、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实务操作技能的应用型、复合型高级专门法律人才。
二、实验区人才培养模式
1.分类培养
实验区对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手段和方法、教学组织形式和管理机制等方面进行综合配套改革。为适应多样化法律职业要求,实行分类培养。根据我校财经类院校的性质和办学定位,以复合型、应用型法律职业人才为目标,开展司法实务和企业法务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工作。
2.协同培养
借助“双千计划”等人才交流平台,探索“高校—实务部门联合培养”机制。加强高校与实务部门的合作,共同制定培养目标。实验区将整合校内优势资源,建立一支由法学专业和非法学专业相结合的高水平教师队伍;建立法学实验教学平台和经管实验教学平台相结合的跨专业实验教学平台。
三、实验区学生遴选(详细见遴选办法)
四、实验区其他问题
1. 学习地点
遴选时间为第一学期,第二学期学生回广州校区实验区学习。
2.所学专业及毕业学位
所学专业法学专业,毕业后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3.学期
实行三学期制。在第一(秋季)和第二(春季)学期之间,设立第三(夏季)学期。小学期的教学内容包括:
(1)读书会,师生境内外学术交流、学生游学等。
(2)进行社会实践、行业调研等。
(3)法律文献检索与法务办公软件运用。
(4)法律职业素养训练,如形体与礼仪、法院文化参观等。
4.法学基础课程考核采取开学考的方式
5.学生报名前要多方了解实验区的人才培养目标,与家长充分沟通。因为涉及到转专业问题,请慎重考虑。一旦确定入选进入实验区学生,不能随意退出,以免造成对遴选进程的阻碍;对无故退出实验区的学生,学校将予以通报批评。
6.实验区联系方式
学校网站:http://www.gdufe.edu.cn;
法学院网站:http://law.gdufe.edu.cn/
实验区联系人: 彭国辉; 易班:卓越法律实验区2016级遴选报名咨询群
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016级学生遴选办法
为确保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的教学质量,实现实验区的人才培养目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自愿申请,严格准入”的原则,结合学校与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遴选范围:全校2016级全日制本科生(艺术类考生、实验班学生除外)
二、遴选名额:60人(2个自然班,分企业法务、司法法务方向)
三、遴选标准
实验区要求学生必须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具有较好的英语语言和计算机基础;具有较好的学习习惯和自学能力,勤奋努力、进取心强;具有较强的书面、口头表达能力及逻辑思维能力;有志于从事法律职业及相关工作。
四、遴选方式
本次遴选包括笔试与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组织符合报名条件并在教务系统报名成功的学生参加笔试。考试内容主要是对社会热点问题进行评析。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2的比例确定120人的面试初选名单。
2.面试:主要测试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技巧和逻辑思维能力。面试内容包括自我展示(不可透露个人信息)和回答问题两种方式。自我展示时间为5分钟,回答问题时间3分钟。
根据笔选和面试成绩综合排名结果,从120人面试考生中选60人进入实验区。
每一个环节的入围名单都将在法学院网站上公布。
五、遴选程序及信息下载
为方便广大同学报名,此次遴选的所有信息及结果将公布在广东财经大学网站http://www.gdufe.edu.cn、教务处网站http://jwc.gdufe.edu.cn、法学院网站http://law.gdufe.edu.cn,并提供相关资料供同学下载。
1.提交预报名表
在法学院网站上,自行下载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预报名表,认真填写并签名。
预报名表提交截止时间:9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预报名提交地点:佛山校区厚德楼414或校本部北二办公楼728,电子版发fxyzy@qq.com(“班别+姓名”为主题)。
考生只能选择企业法务或司法法务一个方向报名,录取时根据考生意愿按考试成绩排名可以进行方向调剂,服从调剂的在预报名表注明。
2、学校统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教师学生端)(http://jwxt.gdufe.edu.cn/jsxsd)“学籍成绩—专业分流”报名,选择志愿后须提交确认,并按各实验区遴选办法向实验区承办学院提交纸质报名材料。
教务管理系统报名具体时间为:9月19日08:00—9月21日23:59。
9月22日在法学院网站公布参加笔试名单与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当天晚上进行笔试。
3.遴选考试时间安排
遴选程序 | 时间 | 遴选地点 | 公布地点 | 预计入围人数 |
笔试 | 9月22日20点10分-22点10分 | 待定 | 学校网站和法学院网站 | 120人 |
面试 | 9月27日12点 | 待定 | 60人 |
4.成绩计算:笔试和面试各占总成绩的50%。
5.名单公布:学生遴选工作由法学院具体组织实施。法学院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在法学院网站公布初选、笔试和面试情况。
学校将于10月25日前发文公布进入实验区学生名单,同时在学校网站和法学院网站上公布。
6. 收费标准:遴选进入本实验区的学生,按照国家2016年法学专业学费标准缴纳学费,不额外收取其他费用。
六、本办法由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