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党委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10-19浏览次数:262

1014日下午,法学院党委在北二办公楼七楼第一会议室组织党政班子、法学院党委委员、教工党支部书记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法学院党委纪委委员邓欣欣老师对《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了介绍。

王伟书记深入学习了《条例》全文,逐一解读了十三条条款,强调《条例》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是全面从严治党重要的制度遵循,对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党的历史使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希望各位党员能以行促知,知行合一,遵守党章党纪,争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

邓世豹院长结合法律案例,系统性地讲解了《条例》的制定背景、制定过程、问责情形、问责方式等内容,突出强调本次《条例》问责对象为一级党组织,如对党组织进行整改解散,要对支部中所有党员进行审查。希望所有党员进一步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法学院党政班子、党委委员、教工党支部书记都分享了自己的学习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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