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12日下午,第二次刑法学术沙龙在实验楼211举行。本次学术沙龙由谢雄伟教授任点评人,同时有幸邀请到了刑法学博士、佛山中院法官、新疆喀什伽师县法院副院长李军任主讲人。到场参与学术沙龙的既有在读的研究生、本科生,还有已经毕业但专程回校的校友。
作为在司法一线的工作人员,李博士的对刑法谦抑原理不仅有着理论上的见解,同时也有着非常深的实践体会,在沙龙过程中既深入的剖析了刑法谦抑原理的渊源,沿革,内涵,又通过具体的案例对刑法谦抑理论的运用和面临的困境等进行了全面的阐释和讲解,深入浅出,语言生动,令人获益良多。
首先,李博士以董仲舒亲亲得相首匿的案例引出今天的主题,刑法的谦抑原理及其运用。李博士认为,现代刑法的谦抑原理或许可以说是源自贝卡利亚所著的《论犯罪与刑罚》,但是早在2000年多年前,刑法谦抑的精神就已经可在古文中觅得。接下来,李博士介绍了刑法谦抑原理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处遇,尤其讲到“严打”时期刑法谦抑原理的式微、和当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背景下刑法谦抑原理的发展。接着,李博士全方位的阐述了刑法谦抑理在司法实践中实现的各个方面的问题,对刑法谦抑的司法体现、刑法谦抑在司法实践中的障碍及其破除的方法、体现刑法谦抑的制度建设等问题一一进行了讲解。最后,李军博士讲到,刑法谦抑理论的运用,不是盲目的,也不是随意的,刑法谦抑理论的限度在于程序外监督的合理性和适当性平衡;司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平衡和司法公正性和效率性平衡。
李军博士在为时两个钟的讲解中,既有对理论知识的深刻解读,又有对历史事件、现实案件的准确分析,妙语连珠,连连博得到场学子的掌声。第二次刑法学术沙龙也取得了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