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11日晚,琶洲法治论坛之法官大讲坛在广州校区实验楼215举行。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三级高级法官郑志柱作题为“专利司法中的政策与法理”的讲座。
第一部分郑法官浓墨重彩勾画的学理蓝图,在理论高度上全面介绍专利的制度激励与司法政策。首先,郑法官分别从社会契约的劳动财产论、对价论、公共政策论切入,从这三个理论引申出对知识产权相对应的定义,并涵射生动的案例,评论各定义之长处与不足。郑法官表示,其个人相对支持对价论:通过相对时间内的权利独占,实现公开价值的交换,使得专利权在法定期限过后公诸于世,沉淀在社会财富的积累中,化成巨人的肩膀为后世计,实现知识与财富的螺旋式上升。基于此,郑法官从对价论的原理出发,通过可口可乐配方保密的案例,指出专利和商业秘密的根本不同在于是否公开。再者,郑法官从民法和知识产权法语境下侵权(tort和infringement)表述的不同,强调知识产权的侵权是不能用无主观恶意进行抗辩,并由此引出知识产权的次动力。郑法官创造性地用四种颜色对次动力进行分类:“红色行为”是正面的激励技术原创,“白色行为”是合法的技术跟随,“灰色行为”是晦暗的“专利抢注”,“黑色行为”是非法的专利侵权。虽然专利具有独占换取公开,依托资本创造大量知识经济的优势,但郑法官也一针见血地指出负面效果:专利制度建立之初的“圈地运动”(即专利抢注)风潮、“经济转型”期政府政策倾斜背景下的“骗注”风潮、和升学加分、减刑、官僚腐败密切相关等等……“垃圾专利”之风层出不穷。
接下来,郑法官从2015年-2017年中国专利的炫眼成就谈起,并旁征博引,从专利领域的“胡焕庸线”,引出该线以东的广东省在国内外专利上独树一帜。在此基础上结合“依法治国”的具体部署、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背景,郑法官从四个方面漫谈专利司法保护的政策与理念:第一,司法主导。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市场在资源分配中起决定性作用”之后,专利领域里行政力量的“伪父爱主义”式关怀被逐渐剥离,“去行政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司法机关的终局性在市场经济中愈受热捧。第二,严格保护,最主要的是进行诉讼诚信建设。为区别于以往的“加强保护”,还倡导“市场是知识产权的最佳保护者”,对有效和无效的保护进行扬弃,体现两面性。裁量性赔偿方法和临时措施也为贯彻严格保护提供新的思路。第三,分类施策。郑法官从他经办的“例外”品牌侵权案讲起,用活灵活现的案情和有理有据的裁判说明,埋头理论抛开案情无异于隔靴搔痒,因案施策才能直击焦点。第四,比例协调。陈法官指出,比例原则不是简单的贡献率原则,而是体现为一个公式:适当性(相适性)+必要性(最小侵害)+均衡原则。此外还用“立竿见影”这一常理,说明比例原则也同样体现为“高度决定强度”。
第二部分讲展现行内专业性的司法实践上关于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和技术判定。郑法官主要采用佰利诉苹果这个案例,以案说法,深入解读《外观设计专利权评价报告》,在事实与规范的流连之中明确外观专利侵权判断的边界。
第三部分是现有技术抗辩制度,我国当今技术是专利申请日之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设计。基于现有的法律技术,郑法官抛出一个迷思:著作权与专利权是否可以互通?并提出了支持现有设计抗辩和判定与专利设计不近似的两种思路,还深入剖析了专利设计、被诉产品、现有设计之间的三角关系,在制度构建上寻渡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