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财经大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建设与管理试行办法》(粤财大〔2015〕48号)和《广东财经大学国家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建设方案》(粤财大〔2013〕34号),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018级实验班于2018-2019年第一学期开展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专业方向及名额
遴选专业方向分为粤港澳大湾区法务和企业法务,遴选名额60人(其中粤港澳大湾区法务30人,企业法务30人)。
二、遴选范围
全校2018级全日制在读本科生。本次遴选采取本院遴选与跨院遴选相结合的方式,其中本院遴选人数不低于拟遴选总人数的80%,跨学院遴选人数不超过拟遴选总人数的20%。
三、遴选标准
1.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
2. 具有较好的英语语言和计算机基础;
3.具有较好的学习习惯和自学能力,勤奋努力、进取心强;
4.具有较强的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及人际沟通能力。
四、遴选程序
1、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10月8日-10月10日。
(2)报名方式:
学生登陆教务系统(教师学生端http://jwxt.gdufe.edu.cn/jsxsd),“学籍成绩-专业分流”报名,选择志愿后需提交确认。
(3)报名时间:教务管理系统报名具体时间为10月8日8:00-10月10日23:59。
(4)资格审核:法学院和教务处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核。
2、考试安排与成绩比例
(1)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形成总评成绩。
(2)总评成绩相同时,录取以笔试成绩分数高的为优先。
3、笔试: 主要考察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1)笔试内容:考试内容主要是对社会热点问题进行评析。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2的比例确定面试初选名单。
(2)笔试安排: 10月12日在法学院网站及公众号上公布考试(笔试)安排(含时间、地点、名单)。
4、面试:主要测试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技巧和逻辑思维能力。
(1)面试内容:自我展示(自主选题演讲,但不能透露个人信息)和回答考官问题两种方式。演讲时间为4分钟,回答问题时间4分钟。
(2)面试安排:法学院于笔试后两星期内在法学院网站和“广财法学”公众号上公布面试安排(含时间、地点、名单)。
5、公布成绩
法学院于10月30日在法学院网站和“广财法学”公众号上公布总评成绩。
6、确认和公布录取名单
教务处于11月初对拟录取学生名单,向学生所在学院进行转出确认,并经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后,统一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五天。公示期间,拟放弃录取资格或候补资格的学生须向学生所在学院提交书面的放弃申请,经学院同意后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不再接受任何理由的退出实验区申请。法学院届时在教务处管理系统上完成学生转入审核工作。根据公示结果,学校统一发文公布入选学生名单并安排后续相关工作。
五、遴选注意事项
1、在遴选期间违纪、违规的学生,取消遴选资格。
2、经批准进入卓法实验区的学生须按卓法实验区的教学计划参加选课并修读全部课程。
3、实验班学生、艺术类专业和佛山校区全学段办学专业学生不参加本次遴选。
4、入选实验区的学生,不参加后续举行的专业方向遴选分流,不能申请专业二次调整。
5、单个自然班拟转入实验区人数超过班级总人数5%时,由学生所在学院制定转出标准并审核确认。
6、具体事项请咨询卓越法律人才创新培养模式实验区办公室,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20-84261993。
六、本工作方案由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负责解释。
法 学 院
2018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