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把自己锻造成为一名优秀的金融风险官”讲座顺利举行

发布者:袁东卫发布时间:2020-10-13浏览次数:445

2020101315时至1730分,由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广东财经大学法治与经济发展研究所主办的研究生学术沙龙2020年第2期系列讲座“如何把自己锻造成为一名优秀的金融风险官”在广东财经大学广州校区北三教学楼103室举行。该学术讲座由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处长黄慰宏主讲,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丁朋超博士主持。

主讲人:黄慰宏处长

主持人:丁朋超博士

本次讲座主要内容分为三个部分:什么是金融风险官、金融风险官需要具备哪些素质、如何从金融实践中寻找方法。

讲座伊始,黄慰宏处长先从“毕业后你的职业规划”随机提问了几位同学,从而引入 “金融风险官”这一新兴职业。从大时代背景、自身工作背景、课题和工作职责四个方面解释了本次选题的原因,经过一系列分析得出金融风险官的最佳人选需要具备法律、技术和金融三个素质。

讲座主要围绕“金融实践中寻找方法”展开,关于如何在“金融实践中寻找方法”,黄处长讲述了四个重要方面:

第一,黄处长首先向我们介绍了金融管理架构的三个部分即中央金融、地方金融和互联网金融,提醒同学们要能够“发现风险——认识风险——处置风险——化解风险”;

第二,黄处长以包商银行案为例,向我们展示了金融控股集团的弊端:控股股东与金融机构自身以及其他小股东等的利益冲突、金融机构与非金融机构之间形成的复杂关联关系和控制结构、复杂结构加大监管力度等。同时,黄处长带我们回顾了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发展历程,介绍了区域性股权市场;

第三,黄处长主要围绕私募基金,解释了私募基金快速发展同时存在的一些问题,如规避合格投资者要求、资金池运作、刚性兑付等,揭示了行业风险;同时从“到底是不是金融机构”、“有哪些类型?成立有哪些基本条件”、“如何辨别”这三个角度阐明了小额贷款公司;

第四,黄处长讲述了“什么是P2P”。从其定义、商业模式、金融业务逻辑、现实背离、行业风险成因几个角度向同学们解释了P2P,并以长租公寓为例进行分析。

讲座的最后,同学们与黄处长进行了热烈的交流和互动。本次讲座十分成功,加深了同学们对金融风险官职业的认识,对未来的职业规划也有了新方向!

黄处长与同学们交流互动

合影留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