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4日,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贺金生先生在法学院第一会议室进行了主题为“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企业”的讲座,讲座由黄伟文副教授主持,参与本次讲座的嘉宾还有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法规部副总经理原蔚鹏、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法规部莫莹莹,同时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房文翠院长,刘薇教授以及李振宇博士与广大研究生、本科生参加了本次的讲座。
讲座开始,贺金生先生简单介绍了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的发展历程、目前的经营状况,人员配置和大力发展科学技术创下的丰功伟绩。
之后,会议播放了介绍广东电网法治建设与发展的短片,向参会师生们简单地介绍了目前广东电网在建设法治企业过程中完成的成果。党的十八大把法治建设提到了一个全新的新高度,要求提高企业的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以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和国内环境,同时企业要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对法治建设的详细规划。从2005年以来,第一个三年计划,明确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第二个三年计划,建立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第三个三年计划,发挥作用,强调三项重点法律审核,提高人员配置素质,解决重大历史遗留法律问题并且要杜绝新的重大法律问题,建设法治央企,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此背景下,广东电网的法治建设水平还是十分高的,在传统型国有企业带有自然垄断性质的企业当中屈指可数。
最后,贺金生先生总结了几个方面的核心思想:努力成为业务能手,法乃公器,法律知识跟其他知识结合起来,各项业务综合学习;具体要求思维,工程思维,经济思维,法律思维,多重思维相结合思考问题;搭建高层次事物部门,法律事务部门等等。
讲座结束后,贺金生先生和原蔚鹏先生解答了学生提出的相关问题。
至此,本次讲座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