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在世界各国的集中爆发和迅速蔓延,对整个国际社会都带来巨大影响。能否有效防控疫情,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经济社会稳定,对各国公共财政制度和执政水平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从宪法视角进行透视,我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的有效推进,体现出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我国国家治理体系的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也体现出宪法的全面有效实施。2020年11月1日,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与惠州学院政法学院合作举办“新冠疫情下财政治理的宪法议题研讨会”。
会议采用线下会议与线上会议结合的方式,邀请了包括山东大学肖金明教授、广东工业大学杜承铭教授、华南师范大学陈永鸿教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朱最新教授、暨南大学占美柏教授、以及广东财经大学、广州大学、惠州学院等多所高校的专家学者集中对“新冠疫情治理与财税法制”、“新冠疫情对国家治理的冲击与挑战”、“新冠疫情与法律应对方法论”等主题展开了深入的研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