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2日,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牟效波在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第一会议室开展了主题为“比较法视野下澳门行政机关的法律地位”的线上讲座。本次讲座由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谢伟教授主持召开,法学院学生通过线上和线下的方式参加了本次讲座。
图:老师和同学们在第一会议室听取讲座
讲座主要围绕四个部分展开。
第一部分,澳门的行政机关体系。牟教授简要介绍了设置澳门行政机关的法律文件,包括《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政府组织纲要法》。接着,牟教授进一步介绍了澳门的行政机关,包括行政法务司、经济财政司、保安司、社会文化司、运输公务司、廉政公署等。澳门的行政系统虽然在设置和名称上与其他地区或国家存在差异,但总体上还是与国内相一致。
图:主讲人牟效波教授
第二部分,立法会对行政机关的政治监督。牟教授介绍了澳门立法会监督政府的四种方式,包括听取施政报告并进行辩论;审核、通过政府提出的财政预算案,审议政府提出的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对政府的工作提出质询;人事监督。同时,牟教授比较了澳门与美国等国家的行政机关政治监督的模式,得出在行政机关的行政效率方面,责任内阁制下的罢免制和弹劾制这两种模式运行的结果没有明显优劣之分。
第三部分,行政长官对行政机关的政治控制。牟教授介绍了行政长官控制行政机关的方式,包括发布行政命令;人事任免的提名和建议权、任免权;廉政监察和审计监督。
第四部分,行政长官的立法权。牟教授简要说明了《基本法》没有规定行政长官和政府的效力位阶,真正的效力位阶体现在第13/2009号法律《关于订定内部规范的法律制度》。据此,牟教授介绍了独立行政法规和补充性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牟教授认为澳门的独立行政法规值得引起警惕和商榷。
讲座的分享阶段告一段落后,进入了答疑环节。参会同学围绕讲座内容踊跃提问,牟教授耐心地一一解答。最后,牟教授鼓励同学们努力学习,刻苦专研。
图:提问环节
至此,本次讲座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