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黄海钦校友获评2021年度人民法院十大亮点人物
1月7日,《人民法院报》编辑部评选出2021年度人民法院十大亮点人物,重温一年中法院系统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将榜样的力量发扬光大。十大亮点人物事迹典型,影响广泛。他们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守卫一方安宁,努力付出,倾力奉献,他们是全国法院系统的榜样与骄傲。
广东省陆丰市人民法院院长、我院1997级校友黄海钦获评十大亮点人物之一。让我们一起来向师兄学习,努力成为信念坚定、专业过硬、勇于担当的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者。
广东省陆丰市人民法院院长
黄海钦
先进事迹:
1978年出生的黄海钦是审理毒品犯罪案件的行家。18年来,他审理各类毒品犯罪案件2000余件,审理过“11·24”特大海上走私毒品案等多个重特大案件,为“雷霆扫毒”专项行动和陆丰禁毒“摘帽”工作作出了重要贡献;他是辨法析理明断难案的里手,审理的广东“人肉搜索第一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配套指导性判例,审理的洪某制毒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毒品犯罪十大典型案例,他的《利用感冒药提炼麻黄素如何定性》一文量刑观点被刑法修正案采用;他是红土地上的法治“追光者”。
他曾获“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等多项荣誉。2021年9月,他受邀出席了中共中央宣传部举行的“扎根审判执行一线 践行司法为民”中外记者见面会。
个人感言:
刑案无小案。执法司法中,再小的失误对当事人都是百分之百的伤害。刑事法官要有担当,顶得住压力,受得住苦累。要做一名有责任、有担当、为人民群众伸张正义的好法官。
本文事迹及个人感言材料转摘自《人民法院报》(2022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