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学思践悟二十大,奋进法治新征程”学术活动月——学术思享荟第十六期:
“二十大”报告中生态文明与法治现代化的珠联璧合
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与新中国法治建设发展同向同行,围绕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等重大决策部署,致力于推动法学理论创新。
2022年12月4日晚19:00,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法治与经济发展研究所、法律与社会治理研究院共同组织了一场主题为《“二十大”报告中生态文明与法治现代化的珠联璧合》的学术思享荟,由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湖南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颜运秋教授主讲。有两百余名师生参与线上讲座。
颜运秋教授主要围绕八个部分展开讲座。
第一部分是近十年我国环境保护的概况。颜教授点明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涉及生态文明与法治建设的主要论断从占“二十大”报告全文字数比看,分量超过了十分之一。这说明,生态文明、法治建设已成了国家事务中的极其重要的一方面。
第二部分是过去五年工作和新时代十年美丽中国建设的伟大成就。颜教授指出,过去五年来,我们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大力推进了生态文明建设。十年来,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战略性举措,推进一系列变单性实践,实现一系列突破性进展,取得一系列标志性成果,经受住了来自各个方面的风险考验。
第三部分是生态文明法治建设是一个伟大的系统工程。颜教授认为生态环境保护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使得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变得更加健全,这是运用系统思维,全方位认识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理念。这表明生态文明法治建设不仅是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核心,同样也是一项伟大的法治系统工程。
第四部分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基础性的现代化。颜教授指出我们现在有五个“中国式现代化”: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其中,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基础性的现代化。而结合我国实际,如何实现人与自然共生的现代化,是其他四个中国式现代化实现的根本前提,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作为全面实行现代化的必要进程,我们必须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第五部分是有效保护农村生态环境。颜教授通过列举我国相关发展农业、保护农村生态环境的措施的例子表明:我国目前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仍是一个农业大国。发展农业农村,并将其摆在优先发展的地步地位,足以体现党和国家对农业农村的高度重视。
第六部分是生态环境保护系列工作。颜教授认为加快发展方式实现绿色转型,实施全面节约战略;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加快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深入推进能源革命等,这一系列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都离不开法治保障。
第七部分是生态环境法治大背景: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是我国的基本国策。颜教授认为我们要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推进依法立法、依宪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
第八部分是生态文明与法治建设的珠联璧合效应。颜教授认为生态文明与法治建设之间实际上形成了一种完美的珠联璧合效应,生态文明法治实际上是一项系统性伟大工程,我们必须运用系统思维逻辑,对生态环境法治有关理论和制度进行深刻的认识,充分发挥生态文明和法治建设相辅相成的特点,在搞好法治建设的的同时充分保护生态文明。
最后,颜教授通过生态文明思想对于法理学、宪法学、环境法学本身、民法学、刑法学、行政法学、经济法学、科技法、教育法、诉讼法甚至国际法等方面产生的深刻的全方位的影响点明了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性,并指出环境法向生态法的理论转型和制度转型、绿色民法和生态法的有机衔接、生态环境司法从私益诉讼向公益诉讼的现代转型等。这些转变都是生态文明与法治建设珠联璧合的必然要求和智慧结晶,也是我国法治建设的未来。
至此,本次讲座圆满结束。
撰稿:宣传部 邹紫桐
排版:宣传部 樊佳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