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2022-2023学年度
“星光励志助学金”评选工作公示
根据《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度“星光励志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法学院成立评选工作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任组长,学院负责资助老师、各年级辅导员、负责助学的学生干部组成,负责法学院2022-2023学年度“星光励志助学金”的评审。“星光励志助学金”由学生本人自愿申请,经学院按照申请条件进行初审、进行民主评议和情况核实,后交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汇总。
在本次民主评议中,学院评审工作组集结了全院共35位学生干部对12位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所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和评选,最终结果为:2020级法学8班黄秒翡21票、2022级法学5班李嘉豪21票、2019法学1班杨年红16票、2019级企业法务黄沁耿13票、2020级法学7班张文婷12票、2021级法学8班庄晓彤12票、2021级法学5班王海桂11票、2022级数字法治刘章荣11票、2021级粤港澳大湾区法务陈柳慧7票、2022级法学5班黄炎希6票、2021级法学1班郑晓彤5票、2021级法学6班冯晓敏5票。
学院资助小组于3月1日对学生经过初审的同学材料进行复核,对4位同学分别进行评议,确认评选出的4位同学符合“星光励志奖学金”的具体要求,程序正当、符合规定。
现将法学院2022-2023学年度“星光励志助学金”评选工作的初审结果进行公示,通过评选的4名同学分别为2020级法学8班黄秒翡、2022级法学5班李嘉豪、2019法学1班杨年红、2019级企业法务黄沁耿。
如对结果有异议,可于2023年3月6日前向学院助学工作组电话或书面实名反映。
联系人:广州校区 刘思、佛山校区 蔡泽荣
联系方式:020-84261993、0757-87828228
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