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学思践悟二十大,奋进法治新征程”学术月活动—— “学术研习坊”第十六期:当代我国财产与权利、权力之关系——结合相关资产负债状况的研究

发布者:廖元杰发布时间:2023-03-20浏览次数:121

为了推动法学理论创新、继续推进法学院“学思践悟二十大,奋进法治新征程”学术月活动,以及持续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等重大决策部署,2023315日晚19时,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法治与经济发展研究所、人权研究院在实验楼二楼模拟仲裁庭举办了一场题为“当代我国财产与权利、权力之关系——结合相关资产负债状况的研究”的学术讲座。本次讲座由广东财经大学特聘教授童之伟主讲,长江学者秦前红教授、华南理工大学夏正林教授等多位学者与谈,法学院多位学生参加。


讲座主要内容是结合我国当代基本情况,以已有的认识成果为基础,着眼于整体框架和关键环节,从实践法学角度解说“公产→权力”“个产→权利”的转化机理。讲座主要围绕我国公共财产的权力生成和权利伴生方式、我国个人财产及其权利生成路径、相关重要理论问题三个部分展开。

在第一部分,童教授对财产进行二元划分,将财产分为公共财产和个人财产,并在此基础上推进财产到权利/权力的具体转化机理研究。童教授认为,广义政府部门的全部资产由特定财政年度年初静态的资产存量和财政年度中动态的资产流量两部分构成,其中,政府部门的资产净值反映的是处于静态的国有资产存量,只表现为潜在的权力,而预算收入或支出反映的是政府资产的流量,表现为现实的权力。目前,在相关资产负债表的框架下,约218万亿元人民币大体上是我国各级各类公共机构的权力的物质载体,其中79.38%是净资产,表现为权力储备,20.62%是预算支出,大部分转化为现实权力。

在第二部分,童教授对个人财产的范围展开研究,认为个人财产是国民财产中属于个人所有的部分,一国的个人或居民部分财产,通常是该国国民财富基本的或主要的构成部分。国民原始分配收入的主要去向之一是纳税,童教授认为,纳税可以看作是个人与国家、政府形成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公民作为债权人购买公共服务,而政府作为债务人提供相应的福利和保护,这是理解个人某些权利特别是公权利之私产内容这道难题的钥匙。

在最后一部分,童教授谈及两个重要的理论问题,一是从实践法学角度对国有企业事业组织做“两权”划分的依据,二是生命能否视作个人财产的问题。童教授认为,“两权”划分固然存在不足,但从相对合理主义出发,两分法仍然具有相当的合理性。对于第二个问题,童教授主张,国家资产负债表把人、人口排除在资产之外具有不合理性,将人、人口作为资产予以承认具有其必要性。

学术交流环节,华南理工大学夏正林教授就财产与权力的生成顺序、个人生命能否视作财产发表了自己的见解;长江学者秦前红教授则就财产两分法、财产与权力是否等同、将生命视作财产会否贬低其价值等问题展开讨论;现场的同学也积极提出问题向老师表明了自己的想法,形成了一场激烈而精彩的学术碰撞。

在童教授的点评和回答之后,他们纷纷表示受益匪浅。本次讲座不仅促进了学术交流,也拓宽了参与者的思维视野,为今后的学习和研究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合影留念后本次讲座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