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专业概述
本微专业由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精心组织本院长期从事涉外法治教学科研的高水平优秀教师,围绕国际经济法、世界贸易组织法、海商法等专业领域,提炼开设的一组核心课程。旨在通过灵活、系统的培养,使学生快速具备从事国际经济贸易规则相关工作的专业素养和专业能力,提高学生知识结构的复合性,拥有国际视野和跨文化沟通能力,提升与社会需求的匹配度。
二、 培养目标
聚焦涉外法治领域国际经济贸易规则,涵盖国际投资、世界贸易组织、国际货物贸易、国际服务贸易、国际贸易中的知识产权、海商法等领域,重点培养学生具备通晓国际经济与贸易规则,拥有国际视野和跨文化沟通能力,熟悉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国际投资规则、国际知识产权规则、国际货物与服务贸易规则等,能够初步理解、掌握和解决建设“一带一路”、粤港澳大湾区、国内自由贸易区、自由贸易港以及其他国际经济贸易中各类涉外法律问题的高层次、复合型国际经贸专门法律人才。
三、 培养去向
聚焦涉外财经法治的相关领域,服务“一带一路”、长三角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自由贸易区、自由贸易港等国际经济贸易法律需求,具备进入对外经济贸易管理、研究与服务的政府部门、事业单位、跨国企业、律师事务所等机构从事相关法律工作的能力。
四、 师资团队
本微专业课程教学由法学院开展建设,依托国家级一流法学专业,充分发挥学科优势,整合学院涉外法治精英团队。由教育部长江学者、广东省教学名师、南粤优秀教师、国家级一流课程负责人、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主持人、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主持人等国内外知名学者、专家组成高水平微专业教研团队,同时设立了专门服务保障团队,为本微专业的课程提供了充分有力的保障。
五、 课程设置
课程体系包括8门课程:民法、国际法、商法、世界贸易组织法、国际投资法、海商法、国际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规则、与国际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法。具体学分、学时数等详见下表。
表1: 国际经贸规则(微专业)课程设置及学时分配表
课程名称 | 学分 | 学时数 | 线上学时数 | 线下学时数 | 修读学期 | 考核方式 | ||||
总学时 | 理论 | 实验 | 实习 | 其他 | ||||||
民法 | 3 | 48 | 32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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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考试 | ||
国际法 | 3 | 48 | 32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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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考试 | ||
商法 | 2 | 32 | 16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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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考试 | |
世界贸易组织法 | 2 | 32 | 16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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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考查 | ||
国际投资法 | 2 | 32 | 16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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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考查 | ||
国际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规则 | 2 | 32 | 16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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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考查 | ||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法 | 2 | 32 | 16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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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考查 | |
海商法 | 2 | 32 | 16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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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考查 | ||
合计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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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具体上课方式由任课教师决定,原则上线上授课不得超过8个学时。 |
六、 招生对象及要求
(一)招生年级:我校广州校区和佛山校区三年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均可申请修读微专业
(二)招生人数:广州校区开设一个班,班级拟招50人(实际招生人数根据修读报名情况适当调整,如低于20人不开班)。
(三)专业要求:对国际经贸规则感兴趣的各个专业的全日制大三学生均可申报。
(四)学业成绩要求:在主修年限内无欠学分情况,学习成绩优良,学有余力的学生。
七、 教学安排
计划在2023年国庆节后的教学周周六开课,课程一般须在2个学期内修读完成。上课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时间、地点及方式将另行通知。
八、 课程成绩
微专业课程成绩记入学生微专业成绩单。微专业修读合格的课程可申请免修主修专业的通识选修课学分(最多2分)。微专业课程考核不合格的,不影响评奖评优和毕业资格。有下列情况的,应终止微专业修读:
(一)主修专业已办理退学的;
(二)被开除学籍的;
(三)未经批准连续两周不参加微专业学习的;
(四)学生自愿退出的。
九、 管理办法与微专业学习证书
按照我校制定的《广东财经大学微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和本科教学工作的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学生在主修专业毕业前修满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课程及学分的,经法学院审核,报教务处备案,由学校颁发微专业学习证书。微专业是非学历教育,不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备注信息,不授予学位。
十、 报名办法及选拔方式
学生自愿报名,请于2023年9月18日-24日提交申请表(详见附件2)至邮箱20121262@gdufe.edu.cn。
法学院招生小组对材料进行审核后,于2023年9月26日在官网上公布正式录取名单。
十一、 收费标准
收费按我校学分制收费办法执行,只收取学生修读课程的学分费,不收取专业学费。
十二、 联系方式
周老师:020-84096102,20121262@gdufe.edu.cn
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
2023年9月13日
附件1:《广东财经大学微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2:2023年度国际经贸规则微专业报名表
姓名 | 性别 | 照片 | ||||
民族 | 身份证号 | |||||
年级 | 专业 | |||||
单位/学校 | 学号 | |||||
联系方式 | 邮箱 |
附件3:课程介绍
(1)《民法学》课程:
民法学:是法学专业的主干课程之一。本课程主要讲解以我国民法典为主的民事法律制度,包括民法的基本原则、民事主体制度、民事代理制度、诉讼时效法律制度、民事行为法律制度、物权法律制度、合同法律制度、担保法律制度、侵权责任法律制度等内容,是非法学专业学生学习国际经贸规则的法律基础课。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可以为学生确立民法理念、理解和掌握运用民法典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法律问题奠定良好基础。
课程团队:鲁晓明(南粤优秀教师、广东十大中青年法学家、教授、博导)、刘平(教授、博士)、黄泷一(讲师、博士)等。
(2)《国际法》课程:
本课程系统介绍国际法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本制度;随时关注、补充新的国际法知识;结合国际法律领域典型案例,尝试用国际法原理分析国际国内的重大事件;力在培养学生具备扎实的基本功底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主要内容有导论,包括国际法的概念,国际法的历史发展,国际法的主体、渊源、效力根据,以及与国内法的关系,国际法的基本原则等。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生可以获知影响国际经济贸易的国际法制度,为理解和掌握运用国际经贸规则解决实际法律问题提供良好的理论基础。
课程团队:赵景琛(教育部长江学者、教授、博导)、王家兵(副教授、博士)、易琪(副教授、博士)等。
(3)《商法学》课程:
本课程是法学专业的主干课程之一。主要讲授商法学的基础理论、商事主体制度、商事行为制度,涵盖公司法、破产法、票据法、保险法等商事部门法,是非法学专业学生学习国际经贸规则的法律基础课。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生可掌握有关商事法律的基本制度,明晰商事交易所遵循的基本规则,了解、认识和熟悉公司运作的法律原理、公司破产的法律保障、商事交易的票据法规制、商事交易的保险法律规制等内容,为参与国际经济贸易奠定扎实的法理和法律制度基础。
课程团队:冉昊(南岭学者、教授、博导),姚志伟(博士、教授、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主持人)、邹青松(博士、讲师)等。
(4)《世界贸易组织法》课程:
本课程以世界贸易组织运行的法律保障为对象,以世界贸易组织法律框架涵盖的各个贸易协定为核心,通过学习世界贸易组织的历史沿革、组织机构、运行机制、反补贴、反倾销、保障措施以及贸易争端解决制度,逐渐理解和掌握世界贸易组织运行所依据的主要贸易规则,揭开世界贸易组织运行的神秘面纱,充分认识到世界贸易组织作为国际经济贸易中最重要的规则之一,在国际经济贸易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和其工作原理,并在此基础上,为政府、相关企业和行业在世界贸易组织法律框架下正确处理国际贸易问题提供可行性的法律解决方案咨询建议和对策。
课程团队:谢伟(教授,博士后)、柯静嘉(博士、副教授)等。
(5)《国际投资法律实务》课程:
国际投资法是国际经济法的一个分支,国际投资法律实务课程主要研究经济全球化大背景下资本输出输入的法律规制,以及针对国际资本流动的规律、投资形式、影响的法律规制等重要国际法理论与实践问题。主要内容包括:国际投资的基本理论,国际投资法主体,国际投资的企业形式,国际合作开发与建设,资本输入国的外国投资法,资本输出国的海外投资法,国际投资的国际法制,国际投资争议的解决等。通过学习本课程,学生可以知晓国际经济贸易中资本输入输出的基本规则,影响国际投资的法律规制等内容,从而明确国际投资运行的法律规则,加深对国际经济贸易规则的复杂性、复合性的深刻认知。
课程团队:钟立国(教授、博士)、朱姝(副教授、博士)等。
(6)《国际货物贸易、服务贸易规则》课程:
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是国际贸易中的主要贸易形式,本课主要讲解国际货物贸易、国际服务贸易的概念、特征、发展历史、基本原则、各种例外情况下的法律制度、主要内容、紧急保障措施、以及其他相关法律制度,是国际经贸规则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学习本课程,学生可认识和熟悉国际货物贸易和国际服务贸易要遵循的主要规则,理解国际货物贸易和国际服务贸易运行的法律原理,从而为正确认识国际货物贸易、国际服务贸易可能产生的法律问题、纠纷解决等奠定良好的法理认知基础和法律制度基础。
课程团队:孟国碧(教授、博士、《国际经济法》国家级一流课程负责人)、马永梅(副教授、博士)等。
(7)《与国际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规则》课程:
本课程主要讲述国际经济贸易中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法律制度,包括国际经济贸易中知识产权法律保障的概念、必要性和重要意义,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主要内容,对知识产权的国际法律保护与规制,我国对国际贸易中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等内容。通过学习本课程,学生可逐渐认识国际贸易中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和价值,确立国际贸易知识产权保护的理念和意识,充分理解国际贸易中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的基本运行原理,具备能够运用国际贸易中知识产权规则认识、理解和解决相应法律问题的基本能力。
课程团队:滕丽(教授、博士)、黎运智(副教授、博士)、张岚(副教授、博士)等。
(8)《海商法》课程:
本课程讲授海商法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制度,主要是关于调整国际海洋贸易中的货物运输关系、船舶关系的法律制度及其理论,包括船舶物权、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海上旅客运输合同、海上拖航合同、船舶租用合同、海难救助、共同海损、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海上保险合同等内容。通过该课程的学习,学生可以逐步认识、理解国际海洋贸易中的船舶所有权、船舶抵押权、船舶优先权、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主体、双方权利义务、多式联运合同等,逐步学会运用海商法理论知识解决国际海洋贸易中的货物运输和船舶等相关的法律问题。
课程团队:赵景琛(教育部长江学者、教授、博导)、熊育辉(讲师、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