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下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黄文艺教授应邀来校,在立德楼116会议室作题为“数字法治是人类文明法治的新形态”的专题讲座。法学院赵景琛教授、戴激涛教授、姚志伟教授、欧丹博士、张肇廷博士等数位教师与研究生六十余人参加了本次讲座。讲座由赵景琛教授主持。
黄文艺教授以21世纪数字革命为背景,首先介绍“数字法治”的名称由来,而后从三个方面介绍了数字法治发展为法治建设领域带来的影响,即新思维、新体制、新规范三个方面。此外,就数字法治的价值与功能而言,黄教授认为尽管学界对于“数字人权”这一说法仍有争议,但是“数字权利”的存在已得到普遍的认可,同时正推动着传统法的价值的内涵、形态、外延发生深刻的变化。
讲座的最后,黄文艺指出,虽然“数字法治”作为新形态仍然处于初级阶段,作为法律人的我们应当主动拥抱数字法治新时代的到来,研究数字法治新时代所产生的一系列新型法律问题。
讲座结束后,现场进入互动环节。
针对老师和同学的提问,黄教授就数字法学未来的定位、数字法治与数字人权的关系等问题作出了详细解答。
最后,赵景琛教授结合自身经历,简要总结了讲座的内容,并再次向黄文艺教授表达了诚挚的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