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企拓岗:刘薇副院长率队赴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双方达成深度合作意向

发布者:刘薇发布时间:2024-01-03浏览次数:92


202412日,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法硕中心主任刘薇,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黄伟文及30余名法学院学生到访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盈科广州”)参观交流访企拓岗。在盈科广州执行主任邱晓纯、盈科广州基础设施建设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陈文福律师、盈科广州基础设施建设法律事务部荣誉主任刘康律师、盈科广州人才战略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吴海英律师、盈科广州罗凌子律师、盈科广州人力资源部主管翁若晴的热情接待下,广东财经大学师生深入参观了盈科广州的办公区域,并参与了一场精彩的主题分享活动。


在翁若晴的带领下,广东财经大学师生参观了盈科广州接待大厅、智慧盈科、咖啡厅、模拟法庭、客户服务中心、律师办公等区域,详细了解了盈科广州的发展历程、规模情况、党建工作、律所荣誉等内容。此举让广东财经大学师生对盈科广州的品牌发展与文化理念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同时也对盈科广州舒适简约的办公环境与浓郁的文化氛围有了更直观的感受。



在交流会上,邱晓纯对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师生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介绍了盈科律师事务所“三个一百”的发展目标。邱晓纯指出,随着中国对外开放的深入和“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涉外法律服务需求不断增长,对涉外法律服务人才的要求和需求也在不断增加。她希望双方能继续深化合作,共同探索更多的人才培养和实践教学模式,共同推动涉外法治建设的发展。





刘薇副院长对盈科广州一行的热情接待表示了诚挚的感谢,并表示通过此次参观交流活动,对盈科的规模化发展、全球化视野以及专业化建设等方面有了全方位的了解。刘薇随后介绍了广东财经大学创办涉外财经法治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区的相关情况,提出“以法律实务课程和法商融合类课程为主,培养应用型、复合型的涉外财经法治人才”的理念,这与盈科提出的提高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方向不谋而合。双方都希望在合作中相互借力,共同为培养优秀涉外法治人才贡献力量。



陈文福带来了一场以《固定收益,就一定是“名股实债”吗》为主题的分享。陈律师通过两个案例引出相关问题,与在场同学们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并分享了自己对“出资与股东资格的关系”“固定收益=借贷关系?”以及认定“名股实债”标准的见解。在嘉宾点评环节,黄伟文、刘康也发表了各自的看法,鼓励学生们多思考,让思维在交流中碰撞出更多火花。


在自由交流环节,广东财经大学学生积极提问,寻求在场律师的解答与指导。律师们耐心解答,并分享了自己的执业历程,帮助同学们更好地了解行业现状,做好自身未来职业的发展规划。

此次参观交流活动加强了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与盈科广州之间的联系,得到了师生们的高度认可,为双方的进一步合作奠定了坚实基础。未来,广东财经大学将继续加强与律所的沟通联系,积极探索建立更加切实有效的合作机制,充分发挥双方自身优势,借力互助,为中国优秀法治人才培养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