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学术研习坊第三十一期:走向民族的、现代的汉语法学一般理论

发布者:刘薇发布时间:2024-03-27浏览次数:10



2024326日,法学院邀请了广东财经大学特聘教授童之伟作题为“走向民族的、现代的汉语法学一般理论”的专题讲座,分享其最新思想硕果。本次讲座在敏学楼110课室举行,由我院邓莉老师主持,百余名研究生代表参加了本次讲座。

首先,童教授就法的一般理论进行了介绍。他指出,狭义的法理学才是法的一般理论。法的一般理论必须根据本国情况,回答什么是法、法的起源、基本法现象是什么等基本问题。法的一般理论是法学最基础的研究,是解释基本的法现象本身以及内部外部联系并试图影响法律生活的学说体系。

而后,童教授通过对“权利”“权力”二词进行分析,引出法的一般理论民族性、现代性的命题。针对民族性的问题,童教授指出,要依托本民族规范的语言,尊重汉语表达,不要照搬外国词汇;针对现代性的问题,他指出,应当尽早抛弃落后的产物,构建起一套新的一般理论体系。

最后,童教授介绍了自己的新书《权利、权力与法权说——当代中国的实践法理》,分享了自己的心路历程和研究成果,和同学们展开交流讨论。

在互动交流环节,同学们就讲座内容踊跃提问,童教授就相关问题进行了细致的解答。



讲座最后,邓莉老师对讲座进行简要总结,并对童教授的精彩演讲表示感谢。至此,本次讲座圆满落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