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法学家王利明教授莅临我校作“违约救济新发展”主题讲座

发布者:廖元杰发布时间:2024-06-22浏览次数:10



 620日上午,中国人民大学一级教授、博士生导师、“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王利明教授莅临我校,于正心堂为法学院师生作题为“违约救济新发展”学术讲座。广东财经大学校长于海峰教授、法学院院长鲁晓明教授等法学院师生以及校友400余人参加了讲座。

王利明从违约救济的概念出发,对违约救济的基本理念与价值进行了解读,并从合同解除制度的新发展、实际履行与损害赔偿之间的关系、获得可得利益要扣除的合理成本、可得利益的计算标准、替代交易规则在继续履行的金钱债务合同中的适用、对损益相抵规则的承认、违约金的调整、定金责任适用等十个方面,详细阐述了《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中违约救济的新发展。最后,王利明与现场师生展开了互动交流,针对同学们提出的问题给予了详细解答。

鲁晓明对讲座进行了凝练总结。他表示,王利明教授的讲座高屋建瓴、深入浅出,使我们对违约救济制度的新发展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理解。最后全体师生合影留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