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广财人权大讲堂”第三讲: 人民法院裁判个人信息权案例解读

发布者:廖元杰发布时间:2024-10-07浏览次数:10


2024927日下午,“广财人权大讲堂”第三讲在广东财经大学(广州校区)立德楼731室顺利举行。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周伟受邀作主题为“人民法院裁判个人信息权案例解读”的报告,广东财经大学特聘教授童之伟为与谈人。报告由人权研究院院长邓世豹教授主持,我院戴激涛教授、赵景琛教授以及研究生参与了本次讲座。

讲座伊始,周伟教授以“徐玉玉案”为背景,介绍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发展与司法保护。随后,通过三个典型案例,着重分析个人信息的权利属性、个人对信息处理的知情权与决定权、个人信息跨境传输、个人信息保护与公共安全的关系等问题及相关行政、检察保护。

在与谈环节,童之伟教授指出,相关采集机构在对个人进行识别前已掌握其个人信息,识别过程仅为提取该信息。同时指出需注意防范公权力主体对个人信息的侵犯,强调个人信息保护的关键在于对获取信息渠道的监管。

戴激涛教授以常见生活实例表明,个人信息常因人们追求某种便利而在不经意间主动泄露。她强调,个人亦是信息安全的责任主体,应审慎对待自身个人信息权益。

赵景琛教授谈及自身国外工作经历,表明在不同地域文化的作用下,每个人对于个人信息的使用习惯各异,对该信息收集与处理可接受的底线亦有所不同,并强调我国个人信息立法与司法相关工作需充分考量本土实际情况。

邓世豹教授指出,个人信息处理中的储存环节至关重要,强调应进一步规定储存细则问题。此外,个人信息处理者多为企业,自然人难以与之抗衡,故需在防范公权力侵犯个人信息的同时,合理依靠公权力保障自身信息安全。


最后,周伟教授和法学院同学们合影留念,至此,本次讲座圆满结束。



撰稿:宣传部 钟汶轩

拍摄:宣传部 廖娟霞

排版:宣传部

初审:刘薇

复审:刘薇

终审:陈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