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学术研习坊“法韵青声”系列讲座之第三讲|宪法的历史发展—兼谈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发布者:廖元杰发布时间:2024-12-28浏览次数:10


20241128下午由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法治与经济发展研究所、法律与社会治理研究院联合主办的“宪法的历史发展—兼谈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主题讲座在佛山校区励学楼201室举行。本次讲座由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江子丹博士主讲60名佛山校区研究生及本科生参加。

讲座伊始,江子丹首先介绍了近代意义宪法的起源,指出宪法是资产阶级革命和无产阶级革命的产物,分别在资产阶级和社会主义国家的形成中起到了关键作用。紧接着,他通过对比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宪法的基本特征,揭示了两者在国家性质、经济制度和政治原则等方面的根本区别。随后,他详细阐述了新中国成立前后宪法的演变,特别是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制定,以及1954年、1975年、1978年和1982年宪法的颁布与修改,展现了我国宪法发展的历程。此外,他还特别强调了1982年宪法及其五次修正案对于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作用。他指出,这些修正案不仅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成就和经验,也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了正确的方向。最后,他强调,现行宪法是一部符合我国国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同时,宪法也必须随着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而不断发展,这是我国宪法发展的一个显著特点,也是一条基本规律。

交流互动环节,江子丹以我国历次宪法修改的意义作为讨论的出发点,向在场的同学们提出了一系列富有启发性的问题,同学们踊跃发言,积极参与互动。至此,本次讲座圆满结束。


撰稿:宣传部 钟汶轩

初审:刘高强

复审:刘薇

终审:陈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