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研习坊第七十六期|开源软件的司法保护实践

发布者:刘薇发布时间:2025-05-28浏览次数:10


 2025521日下午,由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广东财经大学法治与经济发展研究所、广东财经大学法律与社会治理研究院联合主办的“开源软件的司法保护实践”主题讲座于广州校区立德楼731法学院第一会议室举行。本次讲座由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著作权审判庭庭长、三级高级法官,广东省审判业务专家谭海华主讲,法学院姚志伟教授主持。法学院八十余名研究生同学参加。

 讲座伊始,谭海华介绍了罗盒公司诉玩友公司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的案情。罗盒公司股东罗迪将Virtual App软件初始源代码上传至GitHub并采用GNU General Public License V3(下文简称“GPL V3”)开源许可协议,后转向开发闭源商业收费版。罗盒公司受让取得涉案软件著作权后,发现玩友公司开发的四款微信视频美颜相机APP涉嫌侵权,遂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认为,GPL V3协议具有合同性质,开源不等于免费,玩友公司收取会员费用于软件运营维护和技术支持,并不违反协议,但其未提供被诉侵权软件源代码下载,违反协议导致授权终止,构成侵权。最终,玩友公司被判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罗盒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50万元。


 谭海华进一步说明本案涉及的六个重要问题:开源软件项目管理者有权单独提起诉讼;已适用开源协议的软件不能撤销先前的许可;开源软件的最主要贡献者不能在开源协议基础上增加限制商业使用条款;利用开源软件开发的商业软件可以收费;再次开发商业软件需要遵循GPL V3协议公开源代码;GPL V3协议属于我国合同法调整的范围,违反协议规定将构成侵权。明确这些问题,为开源软件的司法保护提供了清晰的指引,有助于推动开源软件产业的健康发展。

 互动交流环节,谭海华耐心解答了同学们提出的问题。讲座最后,姚志伟总结发言,谭海华与法学院师生合影留念。至此,本次讲座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