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28日上午,“学术思享荟第六十二期:股东瑕疵出资的处理--公司法保护公司债权人的逻辑”讲座在广东财经大学(广州校区)勤学楼408顺利开展。本次讲座由中国政法大学钱端升讲座教授、博士生导师李建伟主讲,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李震东主持,法学院曾祥生、赵景琛等多位教授以及二百余名律师及研究生参加本次讲座。
讲座聚焦新《公司法》框架下股东瑕疵出资的司法实践难题,以“保护公司债权人”为逻辑主线,系统解构瑕疵出资纠纷的裁判规则。
讲座伊始,李建伟以“A公司欠B公司巨款”典型场景切入,揭示债权人可追究的多元责任主体,主体涵盖瑕疵出资股东、抽逃出资股东、董监高及中介机构等,并详解瑕疵出资股东需对公司和其他股东承担的补缴、赔偿、违约责任以及对公司债权人赔偿责任的追责路径,特别指出执行程序中可追加瑕疵出资股东为被执行人的司法突破。
随后,在诉讼实务要点环节,李建伟对比公司与债权人不同角度的诉讼策略,提出公司提诉需明确董事会与债权人的原告地位、关联董事回避等程序要点;债权人提诉则涉及多债权人合并诉讼、被告选择及直接诉讼与代位诉讼的路径抉择。针对执行程序中出资未届期股东能否加速到期的争议,李建伟援引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判要旨,强调注册资本认缴制下股东期限利益的司法保护原则。
此外,李建伟围绕两大理论争议展开深入探讨。一是新《公司法》第88条第1款对瑕疵出资纠纷的溯及力,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司法解释在该条款溯及力问题上出现反复,最终经法工委审查明确其不具有溯及力;二是新《公司法》第88条第1款立法法理,结合《民法典》债务移转规则,明确原股东连带责任基础。李建伟基于“条款区别”“善恶区分逻辑”“股东有限责任” 等方面连续提出五大追问,并作出系统性阐释。本次讲座融合理论前沿与裁判实务,通过体系化梳理瑕疵出资纠纷的责任认定与救济路径,为公司法务实践提供了兼具学术深度与实操价值的指引。
讲座最后,李震东对李建伟带来的这场精彩纷呈的演讲表达了由衷的感谢,在场师生共同合影留念。至此,本次讲座圆满落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