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学生遴选细则
(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根据《广东财经大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建设与管理试行办法》(粤财大〔2015〕48号)和《广东财经大学国家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建设方案》(粤财大〔2013〕34号),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025级实验班于2025-2026年第一学期开展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实验区简介
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现设法学专业,2019年法学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广东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12年法学专业获批国家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为落实国家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学校于2013年设立国家级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实验区目前设有粤港澳大湾区法务、企业法务两个特色人才培养方向,开设两个实验班。实验区是我校应用型人才培养成果的孵化区和示范区,以法商融合、精法通商为理念,以协同培养为机制,以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培养为目标,开设系列法律实务课程和法商融合类课程,突出训练学生法律职业技能和培养学生复合型知识结构。学生按照培养计划完成学业后,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二、遴选专业方向及名额
遴选专业方向分为粤港澳大湾区法务和企业法务,两个方向共遴选60人,其中粤港澳大湾区法务30人,企业法务30人。本次遴选采取本院遴选与跨院遴选相结合的方式。
三、遴选范围
面向全校2025级普教本科全日制学生,招生类型为艺术类、体育类、中外联合培养项目班学生除外。
四、遴选标准
1.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
2. 具有较好的英语能力和计算机基础;
3.具有较好的学习习惯和自驱式学习能力,勤奋努力、进取心强;
4.具有较强的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及人际沟通能力。
五、遴选程序和方式
1.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5年9月30日08:00—10月8日17:00,报名成功时间以学院公众号公布报名成功名单为准,逾期不再接收报名。
(2)报名方式:学生须在2025年10月8日17:00之前递交《2025年法学院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报名表》,且每位学生只能填报一个志愿,投递邮箱:fxyshiyanqu@163.com(报名表及邮件命名:姓名+学号+拟报名方向)。
备注1:学生应同时填报线上问卷:https://www.wjx.top/vm/txFde4m.aspx
备注2:学生递交电子报名表和填写线上问卷后,请备注“姓名+学号+拟报名方向”申请加入微信群(择1即可)及QQ咨询群:923188302,以便咨询答疑和后续笔试、面试通知。
备注3:学生应同时将纸质版报名表在10月9日至10日17点前(工作时间)递交到佛山校区-厚德楼413陈老师(0757-87828228)或广州校区立德楼728吕老师处;
(3)资格审核:法学院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核。
2.考试安排与成绩比例
(1)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计形成总评成绩。
(2)学生录取按照学生总评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笔试: 主要考察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1)笔试内容:考试内容主要就当前社会问题和法律问题进行评析。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2的比例确定面试初选名单。
(2)笔试安排:报名与资格审核后一周内在法学院网站及“广财法学”公众号上公布考试(笔试)安排(含时间、地点、名单)。笔试时间暂定10月14日(周二)。
4.面试:主要测试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技巧和逻辑思维能力。
(1)面试内容:自我展示(即兴抽签演讲,但不能透露个人信息)和回答考官问题两种方式。演讲时间为4分钟,回答问题时间4分钟。
(2)面试安排:法学院于笔试后一星期内在法学院网站和“广财法学”公众号上公布面试安排(含时间、地点、名单)。
5.确认和公布拟录取名单
学生所在学院对拟录取学生名单进行转出确认;学院统一对拟转入实验区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拟放弃录取资格或候补资格的学生须向法学院提交书面的放弃申请,经学院同意后报教务部。公示结束后,学校原则上不接受退出实验区的申请,由学院统一将名单提交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法学院届时完成学生转入审核工作。学院统一发文公布入选学生名单并安排后续相关工作。
收费标准
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收费标准与广东财经大学全日制本科生收费标准一致,不另外收取费用。
七、遴选注意事项
1、在遴选期间违纪、违规的学生,取消遴选资格。
2、经批准进入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的学生须按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的教学计划参加选课并修读全部课程。
3、入选实验区的学生,不参加后续举行的专业方向遴选分流,不能申请专业二次调整。
4、单个自然班拟转入实验区人数超过班级总人数5%时,由学生所在学院制定转出标准并审核确认。
5、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统一于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开班。
6、具体事项请咨询卓越法律人才创新培养模式实验区办公室,联系人:吕老师,联系电话:020-84096330;QQ咨询群:923188302。微信咨询群二维码如上图。
八、本遴选细则由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负责解释。
法 学 院
2025年9月29日
2025年法学院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报名表
姓名 | 性别 | 学院 | 照片 | |||||
目前专业 | 班级 | |||||||
学号 | 生源地(省市县) | |||||||
身份证号 | ||||||||
手机号码 | ||||||||
家庭住址 | ||||||||
所报专业方向 | 法学专业(企业法务) / 法学专业(粤港澳大湾区法务) | |||||||
(两者选一个填入) | ||||||||
家庭成员基本信息 | ||||||||
姓名 | 关系 | 工作单位 | 职称、职务 | 联系方式 | ||||
兴趣与特长 | ||||||||
近三年获奖荣誉(选填) | ||||||||
同时需填写电子问卷表单:https://www.wjx.top/vm/txFde4m.aspx 本人保证此表所填内容真实无误,如有虚假或错误,取消报名资格! 学生本人签名(电子版请附电子签): 日期: |
QQ咨询群:923188302。报名表命名为“姓名+学号+拟报名方向”,请发电子邮箱:fxyshiyanqu@163.com,纸质版报名表交到厚德楼413陈老师处,最终报名以学院公众号“广财法学”公布名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