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提升奖学金评定工作的公平性、合理性与规范性,2025年10月23日上午,法学院在立德楼744会议室组织召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会议,会议由法学院副院长刘薇教授主持。法学院党委书记陈静、研究生辅导员刘高强老师、周星帆老师以及研究生代表参加会议。

陈静强调,奖学金评审工作必须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严格遵循学校相关规定,充分发挥奖学金的激励作用,有效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进取精神。

刘薇结合学院人才培养实际,指出学术型硕士与专业型硕士在培养目标和路径上各有侧重,评审标准应当体现差异化与针对性。她表示,要根据不同类型人才的培养特点,进一步完善分类评审机制,使评审规则更加契合人才培养规律。

在交流环节,与会研究生代表就评审细则提出了疑问与建议,与会教师认真听取了同学们的发言,依据学校政策和评审原则,对相关问题进行了细致解答,并认真听取了同学们的合理建议。
本次会议聚焦奖学金评审制度的完善与实施,重点围绕评审标准体系、加分项认定细则等关键议题展开深入研讨。通过充分讨论,与会人员在多项评审标准的细化与统一执行上达成共识,为后续评审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法学院将持续优化奖学金评审工作,坚持以评促建、以奖促学,积极营造笃学力行、奋发向上的育人环境。
撰稿:宣传部 尚新月
拍摄:宣传部 罗凯丹
初审:刘高强
复审:刘薇
终审:陈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