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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主义数据治理的权利困境与法治出路——兼与邵六益教授商榷》
作者:朱孔武
发表期刊:《法制与社会发展》2025年第2期

论文简介:“数据人民性”理论作为全球范围内集体主义数据治理学术探索的重要组成部分,源于对资本主义、新自由主义及基于个人权利的数据治理模式的深刻批判。该理论通过解构传统的财产权和基本权利框架,尝试通过集体主义路径重新配置数据的权属关系,旨在实现数据资源的公平分配与社会福祉。然而,这一理论模式在数据确权问题上存在显著局限,其将数据权等同于财产权的延伸,未能充分认识到个人信息保护作为独立公法权利的特性,并且忽视了个体在数据价值链中的独特地位与作用,倾向于将个体数据不加区分地纳入集体数据管理范畴。这种治理模式不仅未能有效应对集体行动困境,反而可能削弱数据治理的整体效能,抑制数字技术的创新活力,并对现有法治框架的稳定性与适应性构成潜在威胁。因此,数据治理的法理框架应秉持谦抑性、开放性与回应性原则,在技术与法律的协同发展中寻求平衡,既促进技术创新与经济发展,又确保个体数据权利的充分实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