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11月26日上午,由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广东财经大学法治与经济发展研究所、广东财经大学法律与社会治理研究院联合主办的“生态环境法典编纂背景下我国环境法学的自主知识创新”主题讲座在广州校区立德楼731法学院第一会议室举行。本次讲座由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柯坚主讲,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李丹副教授主持,李伊凡老师以及八十余名研究生同学参加。

讲座伊始,柯坚从国家双碳战略切入,系统阐述了生态环境法典编纂的时代背景与理论意义。他指出,双碳战略作为国家重大战略决策,不仅推动能源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更对环境法治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在此背景下,生态环境法典编纂成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他通过比较分析指出,欧洲环境法具有后现代特征,注重生活品质提升;美国环境法则强调技术创新与法律规制的平衡。他强调,我国环境法应当立足国情,既要服务于国家发展战略,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法治保障,又要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环境法治体系。针对生态环境法典立法进程,他深入分析了当前面临的挑战。他以风险预防原则的法律表述为例,指出法典编纂中存在法律概念界定不清、适用标准不明等问题,需要通过进一步完善法典结构,提升法律适用的可操作性。最后,柯坚以典型案例为引,着重强调了完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重要意义,建议把社会文化影响纳入评估范畴,以提升该制度的科学性与有效性。


讲座最后,李丹与李伊凡分别与谈。李丹表示,柯坚教授的讲座见微知著,令在场师生深受启发,在中国式现代化的宏观视野中融入微观解析,既深化了大家对国家发展方向的认知,也启发了个人处世的态度。李伊凡从环境伦理与代际正义的哲学维度进行了与谈。他指出可持续发展需在人类社会发展框架内寻求经济与环境的协调。至此,本次讲座圆满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