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研习坊”第八十七期——国际视野下公司社会责任的规制与法律框架构建

发布者:吕锐发布时间:2025-12-17浏览次数:12


2025年12月16日,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广东财经大学法治与经济发展研究所广东财经大学法律与社会治理研究院联合主办的“学术研习坊”第八十七期在佛山校区同心楼101成功举办。法学院院长赵景琛教授以“国际视野下公司社会责任的规制与法律框架构建”为主题作专题讲座,讲座由法学院党委副书记罗伟主持,法学院师生两百余人参与活动。



赵景琛围绕公司社会责任(CSR)的理论演进、中外实践与治理框架展开深入探讨。他系统梳理了CSR从单一慈善捐赠向“法律义务与商业伦理融合”的百年发展脉络,结合新《公司法》《民营经济促进法》等国内法规,阐释了中国“硬法兜底、软法赋能”的治理特色;通过对比印度、英国等国家的规制模式,剖析了不同路径的优势与争议,为中国制度优化提供国际镜鉴。

在治理框架构建层面,赵景琛提出三大核心原则:深化独立法人实体性原则、强化受托人责任原则、融合利益相关者理论,并建议构建“决策层统筹、管理层执行、执行层落地”的三级治理架构,推动CSR从“自愿履行”向“规范问责”转型。他还展望了人工智能与CSR治理的融合前景,强调需平衡技术赋能与风险防控,探索利益相关者参与的智能监管模式。

本次讲座兼具学术深度与实践价值,不仅系统呈现了CSR领域的前沿理论与全球实践,更提出了具有操作性的治理方案,助力师生深化对公司法律治理逻辑的理解,提升商事法律实务与研究的专业素养。讲座后,赵景琛与师生围绕企业CSR实践难点、国际规制本土化等问题展开互动,现场氛围热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