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学术思享荟”第七十八期——行政犯的违法性判断

发布时间:2026-05-22浏览次数:10


2026521日上午,由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广东财经大学法治与经济发展研究所、广东财经大学法律与社会治理研究院联合主办的“‘学术思享荟’第七十八期:行政犯的违法性判断”主题讲座在广州校区立德楼法学院第一会议室举行。本次讲座由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钱叶六主讲,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刘薇教授主持。法学院蔡孟兼老师、李卓昕老师以及八十余名研究生同学参加。

讲座伊始,刘薇致欢迎辞,代表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全体师生对钱叶六教授莅临讲学表示热烈的欢迎与诚挚的谢意,并简要介绍了钱叶六教授的学术成就。

钱叶六以行政犯违法性判断这一前沿实务议题为切入点,系统阐释了行政犯的核心内涵、基本特征以及行刑违法的核心逻辑关系。他指出,行政犯是区别于自然犯的法定犯类型,以违反前置行政法律法规为成立前提,具备伦理悖反性较弱、依托法律特别规制设立的显著特征。同时,他强调,行政违法与刑事违法并非简单的从属关系,而是相互独立的法律评价,司法实践中不可直接以行政违法认定刑事违法,需秉持“量变引起质变”的核心原则,结合刑法保护法益与规范目的独立判断行为是否具备刑事可罚性,坚决规避以行政法规替代刑法评价的定罪误区。此外,他还结合大量典型案例与常见罪名,深入阐释了行政犯刑事违法性的具体认定标准与司法适用边界。最后,他总结指出,行政犯违法性判断需以行政违法为基础线索,并坚持刑法实质解释与目的解释的思维,立足于各罪名核心法益与规范目的开展独立的评判。

讲座最后,由蔡孟兼进行总结发言。至此,本次讲座圆满结束。



撰稿:宣传部 李杰雄

拍摄:宣传部 钟汶轩

排版:宣传部

初审:刘高强

复审:刘薇

终审:陈静




初审:张雨婷 复审: 终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