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法学(海外利益安全/涉外财经法治) 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学生遴选细则

发布时间:2026-09-29浏览次数:10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快高校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实施意见》、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我省本科高校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实施方案》和《广东财经大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建设与管理试行办法》(粤财大〔2015〕48号),开展法学(海外利益安全/涉外财经法治)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区学生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法学(海外利益安全/涉外财经法治)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简介

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现设法学专业,2019年法学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广东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23年,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涉外法治建设的系列讲话、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的文件指示精神,广东财经大学校党委决定创办法学(海外利益安全/涉外财经法治)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实验区是我校培养具有广财特色的涉外法治人才的孵化区和示范区,以精法通商为理念,以协同培养为机制,以应用型、复合型海外利益安全保护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为目标,开设系列海外利益安全/涉外财经法治法律实务课程和法商融合类课程。学生按照培养计划完成学业后,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二、遴选名额

法学(海外利益安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本次计划遴选30人。

法学(涉外财经法治)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本次计划遴选30人。

三、遴选范围

面向2026级全日制普教本科生开展遴选工作,其中:中外联合培养项目(含本学期中外班遴选录取公示学生)、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类型为体育类、专升本的学生不参与实验区遴选。同时,高考英语成绩≥120分(150分制,其他分值按同等比例要求或者雅思IELTS 6.5分及以上。

四、遴选标准

1.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

2.具有较好的英语能力和计算机基础。

3.具有较好的学习习惯和自驱式学习能力,勤奋努力、进取心强。

4.具备较强的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及人际沟通能力。

五、遴选程序和方式

1.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6日08:00—10月19日23:59。报名成功时间以教务系统报名成功为准,逾期不再接收报名。

(2)报名方式:

①每名学生只能填报一个志愿。

②学生按要求在教务系统报名。学生登录学校教务管理系统(教师学生端)(http://jwxt.gdufe.edu.cn/jsxsd)“学籍管理—专业分流”报名,选择志愿后须提交确认。

③学生应在2026年10月19日23:59之前以邮件方式提交《2026年法学院海外/涉外创新实验区报名表》(需附上高考成绩二维码核验英语分数、英语口语水平及其他有关英语能力的佐证材料),投递邮箱:20241058@gdufe.edu.cn(邮件命名:姓名+学号+拟报名方向)。

  1. 资格审核:法学院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核。

   (4)学院拟在10月20日对符合报名资格的同学名单进行公示,请同学们务必及时关注学院网站和“广财法学”公众号的信息。

2.考试安排与成绩比例

(1)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计形成总评成绩。

(2)学生录取按照学生总评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两个班级根据报名计划和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录取结束后,若某班级尚有剩余名额,该部分名额可用于调剂。笔试和面试成绩均及格的学生,若其本人报名班级已经录满,可在本细则规定的班级范围内,按照遴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并结合本人意愿,进行统筹调剂。

3.笔试: 主要考查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1)笔试内容:考试内容主要围绕学生外语能力水平和当前社会问题进行评析。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2的比例确定面试初选名单。

(2)笔试安排:报名与资格审核后三日内,在法学院网站及“广财法学”公众号上公布考试(笔试)安排(含时间、地点、名单)。

笔试时间暂定10月21日(周三)中午。

4.面试:主要测试学生的外语语言表达能力、沟通技巧和逻辑思维能力。

(1)面试内容:自我展示(外语抽签即兴演讲,但不能透露个人信息)和回答考官问题两种方式。演讲时间为4分钟,回答问题时间4分钟。

(2)面试安排:法学院于笔试后五日内在法学院网站和“广财法学”公众号上公布面试安排(含时间、地点、名单)。

面试时间暂定10月24日(周六)。

5.确认和公布拟录取名单

学生所在学院对拟录取学生名单进行转出确认,学校统一对拟转入实验区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拟放弃录取资格或候补资格的学生须向法学院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经学院同意后报教务部教研管理科。公示结束后,学校原则上不接受退出实验区的申请,由教务部统一将名单提交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法学院届时在教务部管理系统上完成学生转入审核工作。学校统一发文公布入选学生名单并安排后续相关工作。

  1. 收费标准

法学(海外利益安全/涉外财经法治)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收费标准与广东财经大学全日制法学本科专业收费标准一致,不另外收取费用。

七、遴选注意事项

1.在遴选期间违纪、违规的学生,取消遴选资格。

2.经批准进入法学(海外利益安全/涉外财经法治)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的学生须按实验班的教学计划参加选课并修读全部课程。

3.入选实验区的学生,不参加后续举行的专业方向遴选分流,不能申请专业二次调整。

4.法学(海外利益安全/涉外财经法治)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统一于2026-2027学年第二学期开班。

5.具体事项请咨询海外利益安全/涉外财经法治人才培养办公室,联系人:陈老师、任老师,联系电话:020-84095980,联系地址:佛山校区厚德楼413或广州校区立德楼724。

QQ咨询群:1059045585


八、本遴选细则由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负责解释。

                                                                                          法 学 院

                                                                           2026年9月29日





附表一:2026年法学院海外/涉外创新实验区报名表


姓名


性别


学院


照片

专业


班级


学号


身份证号


手机号码


邮箱


英语高考

成绩


家庭住址


家庭成员基本信息

姓名

关系

工作单位

职称、职务

联系方式





















兴趣与特长


本人保证此表所填内容真实无误,如有虚假或错误,取消报名资格!

同时,请在表格后附上高考成绩单!



                                            学生本人签名:      

       

日期:        

报名表命名为“姓名+学号+拟报名方向”,请发电子邮箱20241058@gdufe.edu.cn,请留意公众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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