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学生遴选细则(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发布时间:2026-09-29浏览次数:10


根据《广东财经大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建设与管理试行办法》(粤财大〔2015〕48号)和《广东财经大学国家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建设方案》(粤财大〔2013〕34号),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026级实验班于2026-2027年第一学期开展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实验区简介

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现设法学专业,2019年法学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广东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12年法学专业获批国家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为落实国家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学校于2013年设立国家级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实验区目前设有粤港澳大湾区法务、企业法务两个特色人才培养方向,开设两个实验班。实验区是我校应用型人才培养成果的孵化区和示范区,以法商融合、精法通商为理念,以协同培养为机制,以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培养为目标,开设系列法律实务课程和法商融合类课程,突出训练学生法律职业技能和培养学生复合型知识结构。学生按照培养计划完成学业后,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二、遴选专业方向及名额

遴选专业方向分为粤港澳大湾区法务和企业法务,两个方向共遴选60人,其中粤港澳大湾区法务30人,企业法务30人。本次遴选采取本院遴选与跨院遴选相结合的方式。

三、遴选范围

面向2026级全日制普教本科生开展遴选工作,其中:中外联合培养项目(含本学期中外班遴选录取公示学生)、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类型为体育类、专升本的学生不参与实验区遴选。

四、遴选标准

1.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

2.具有较好的英语能力和计算机基础;

3.具有较好的学习习惯和自驱式学习能力,勤奋努力、进取心强;

4.具有较强的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及人际沟通能力。

五、遴选程序和方式

1.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6日08:00—10月19日23:59,报名成功时间以教务系统报名成功为准,逾期不再接收报名。

(2)报名方式:

①每名学生只能填报一个志愿。

②学生按要求在教务系统报名。学生登录学校教务管理系统(教师学生端)(http://jwxt.gdufe.edu.cn/jsxsd)“学籍管理—专业分流”报名,选择志愿后须提交确认。

③学生应在2026年10月19日23:59之前以邮件方式提交《2026年法学院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报名表》,投递邮箱:fxyshiyanqu@163.com(邮件命名:姓名+学号+拟报名方向)。

(3)资格审核:法学院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核。

(4)学院拟在10月20日对符合报名资格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请同学们务必及时关注学院网站和“广财法学”公众号的信息。

2.考试安排与成绩比例

(1)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计形成总评成绩。

(2)学生录取按照学生总评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两个班级根据报名计划和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录取结束后,若某班级尚有剩余名额,该部分名额可用于调剂。笔试和面试成绩均及格的学生,若其本人报名班级已经录满,可在本细则规定的班级范围内,按照遴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并结合本人意愿,进行统筹调剂。

3.笔试: 主要考查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1)笔试内容:考试内容主要是对当前社会问题和法律问题进行评析。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2的比例确定面试初选名单。

(2)笔试安排:报名与资格审核后三日内在法学院网站及“广财法学”公众号上公布考试(笔试)安排(含时间、地点、名单)。

笔试时间暂定10月21日(周三)中午。

4.面试:主要测试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技巧和逻辑思维能力。

(1)面试内容:自我展示(即兴抽签演讲,但不能透露个人信息)和回答考官问题两种方式。演讲时间为4分钟,回答问题时间4分钟。

(2)面试安排:法学院于笔试后五日内在法学院网站和“广财法学”公众号上公布面试安排(含时间、地点、名单)。

面试时间暂定10月24日(周六)。

5.确认和公布拟录取名单

学生所在学院对拟录取学生名单进行转出确认;学院统一对拟转入实验区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拟放弃录取资格或候补资格的学生须向法学院提交书面的放弃申请,经学院同意后报教务部。公示结束后,学校原则上不接受退出实验区的申请,由学院统一将名单提交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法学院届时完成学生转入审核工作。学院统一发文公布入选学生名单并安排后续相关工作。

  1. 收费标准

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收费标准与广东财经大学全日制本科生收费标准一致,不另外收取费用。

七、遴选注意事项

1.在遴选期间违纪、违规的学生,取消遴选资格。

2.经批准进入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的学生须按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的教学计划参加选课并修读全部课程。

3.入选实验区的学生,不参加后续举行的专业方向遴选分流,不能申请专业二次调整。

4.单个自然班拟转入实验区人数超过班级总人数5%时,由学生所在学院制定转出标准并审核确认。

5.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统一于2026-2027学年第二学期开班。

6.具体事项请咨询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办公室,联系人:吕老师,联系电话:020-84096330。

QQ咨询群:371964127

八、本遴选细则由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负责解释。

                                  法 学 院

                                                               2026年9月29日






2026年法学院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报名表

姓名


性别


学院


照片

目前专业


班级


学号


生源地(省市县)


身份证号


手机号码


Email


家庭住址


所报专业方向

法学专业(企业法务)  / 法学专业(粤港澳大湾区法务)

(两者选一个填入)

家庭成员基本信息

姓名

关系

工作单位

职务

联系方式











兴趣与特长


近三年获奖荣誉(没有可填“无”)


同时需填写电子问卷表单:

本人保证此表所填内容真实无误,如有虚假或错误,取消报名资格!



学生本人签名(电子版请附电子签):

                                  日期:

报名表命名为“姓名+学号+拟报名方向”,请发电子邮箱:fxyshiyanqu@163.com,请留意公众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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